法规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地址的通告
为便利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或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要求,现将我省各市县局年度汇算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地址予以公布(见附件),邮寄申报时,纳税人需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寄送至任职受雇单位(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市县局指定的税务机关,填报资料务必清晰、准确、完整,尤其是要明确准确填写姓名、证件号码、有效联系方式等。
附件:各市县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邮寄申报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0年3月25日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受理税务机关的通告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现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受理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120号,邮编:530001,联系电话:0771-3171116)。任职受雇单位(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且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上述指定的受理税务机关。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3月20日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的通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将自2020年3月23日起,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纳税人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如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时间办理的,可在年度汇算期内,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3月20日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的通告
根据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将自2020年4月10日起,为本省纳税人开通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http://etax.chinatax.gov.cn)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在此疫情防控期间,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税务机关将优先处理约定时间段的退税申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您尽可能通过网络办理年度汇算,如确有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请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预约后上门办理。
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0年4月9日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开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功能的通告
根据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将于2020年3月31日起,为本市纳税人开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功能(含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辅导其员工分期分批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安排,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单位通知的时间段办理。如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时间段办理的,可在年度汇算期内,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如果纳税人对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电话咨询。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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