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23年第4号 关于上海市2021年度——2023年度第五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21年度——2023年度第五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23年第4号 2023-05-29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21年度——2023年度第五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 上海倍增公益基金会
2. 上海包玉刚实验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3. 上海市杨浦区长白新村街道社区公益基金会
4. 上海临港文化艺术基金会
5. 上海胡荣华象棋基金会
6. 上海仁达普惠金融发展研究基金会
7. 上海市众志公益基金会
8. 上海临港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
9. 上海周桐宇公益基金会
10. 上海市首建公益基金会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9日
法规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江苏省2022年度—2024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第一批)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江苏省2022年度—2024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第一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江苏省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江苏省2022年度—2024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xls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
2023年3月22日
法规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税务局2023年第2号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税务局2023年第2号 2023-03-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要求,现将2022—2024年 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具体名单如下:
一、陕西省
1.陕西省红十字会
二、 西安市
2.西安市红十字会
3.新城区十字会
4.鄠邑区红十字会
三、 铜川市
5.王益区红十字会
四、 延安市
6.延安市红十字会
五、 商洛市
7.商洛市红十字会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3年3月3日
法规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关于确认上海市2022-2024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确认上海市2022-2024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2023-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22-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上海市松江区红十字会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
法规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23年第2号 关于上海市2022年度—2024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22年度—2024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23年第2号 2023-01-29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22年度—2024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
2.上海希之星慈善基金会
3.上海星河湾双语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4.上海君怀公益基金会
5.上海携程公益基金会
6.上海双安公益基金会
7.上海市徐汇湖南社区基金会
8.上海四明医学发展基金会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2023年1月29日
法规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上海市关于上海市2021年度——2023年度第四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21年度——2023年度第四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3-01-29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21年度——2023年度第四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 上海雅享公益基金会
2. 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社区基金会
3. 上海长三角商创科技基金会
4. 上海市白玉兰国际友好交流基金会
5. 上海联和公益基金会
6. 上海联享公益基金会
7. 上海市吴昌硕文化艺术基金会
8. 上海永福慈善基金
9. 上海市乐知一心慈善基金会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2023年1月29日
法规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公告2022年第5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2021-2023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全省2021—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黑龙江省积善之家帮扶中心
2.黑龙江省九三惠康慈善基金会
3.黑龙江省医学发展基金会
4.黑龙江省志愿服务联合会
5.牡丹江市慈善会
6.鹤岗市东山区慈善会
7.大庆市巾帼向阳花志愿者协会
8.大庆市关爱退役军人慈善会
9.讷河市慈善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2年4月6日
法规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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