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确认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
2.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
3.包头市红十字会
4.准格尔旗红十字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3月6日
法规甘财税法[2019]22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财政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兰州新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矿区财政局(税务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减轻社会组织税收负担,做好我省2019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需要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等非营利性组织,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转发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财税法[2018]16号)以及《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转发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甘财税法[2016]36号)文件要求所需的资料装订成册并附资料清单,于4月19日前报送到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
二、各主管税务机关接收申请单位资料时,应对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并逐户登记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登记清单》(见附件)。各市(州)税务机关应指派专人负责非营利组织申请资料的登记和报送工作,将申请单位资料于4月23日前上报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资格认定工作结束后,申请单位资料退回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三、经市(州)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由各市(州)或县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参照本通知规定进行认定。
附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登记清单.doc【附件请前往电脑端下载】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
2019年4月12日
法规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公告2020年第3号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第二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公告如下:
1.甘肃天水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甘肃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甘肃德美社会救助基金会
4.兰州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5.甘肃省西北师大附中教育发展基金会
6.兰州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7.甘肃若水慈善基金会
8.甘肃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9.甘肃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
10.甘肃兴华青少年助学基金会
11.甘肃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2.甘肃奇正慈善公益基金会
13.甘肃天庆慈善基金会
14.甘肃世恩慈善基金会
15.甘肃扶贫基金会
16.甘肃陇东学院正和教育发展基金会
17.甘肃西北民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8.天水文雅爱心基金会
19.定西市慈善协会
20.定西市关心下一代助学基金会
21.定西市青少年发展(教育)基金会
22.定西市陇中合益慈善基金会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
2020年5月21日
法规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公告2020年第5号 甘肃省关于2020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
1.甘肃紫金教育发展基金会
2.甘肃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3.甘肃省扶贫基金会
4.甘肃若水慈善基金会
5.兰州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6.甘肃省西北师大附中教育发展基金会
7.甘肃省兴华青少年助学基金会
8.甘肃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
9.甘肃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0.甘肃奇正慈善公益基金会
11.甘肃天庆慈善基金会
12.兰州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3.甘肃西北民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4.甘肃武山县圆梦助学基金会
15.甘肃省玛曲县教热教育扶贫基金会
16.甘肃省绿化基金会
17.甘肃美慈教育基金会
18.甘肃省两当县爱心教育基金会
19.甘肃多识爱心基金会
20.甘肃青苹果助学基金会
21.甘肃吉瑞公益基金会
22.甘肃省钱学森沙草产业基金会
23.甘肃义顺助学基金会
24.甘肃陇东学院正和教育发展基金会
25.甘肃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6.甘肃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27.甘肃改琴书法教育奖励基金会
28.甘肃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9.甘肃德美社会救助基金会
30.甘肃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
31.甘肃省社会扶贫爱心捐助基金会
32.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33.甘肃善泉城乡社区发展中心
34.甘肃沁塬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35.甘肃益民城乡社区发展中心
36.甘肃良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37.甘肃彩虹公益服务中心
38.甘肃兴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39.甘肃惠群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40.甘肃心翼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41.甘肃省慈善总会
42.甘肃省社会工作联合会
43.甘肃省光彩事业促进会
44.甘肃省社会组织总会
45.兰州市慈善总会
46.兰州市七里河区慈善总会
47.兰州市城关区慈善协会
48.兰州市城关区一方公益慈善协会
49.兰州市安宁区慈善协会
50.兰州市西固区慈善总会
51.兰州市红古区慈善协会
52.榆中县慈善协会
53.皋兰县慈善协会
54.定西市慈善协会
55.定西市安定区慈善协会
56.通渭县慈善协会
57.渭源县慈善协会
58.临洮县慈善协会
59.漳县慈善协会
60.岷县慈善协会
61.定西市青少年发展(教育)基金会
62.定西市陇中合益慈善协会
63.定西市关心下一代助学基金会
64.金昌市慈善协会
65.永昌县慈善协会
66.酒泉市慈善总会
67.张掖市慈善协会
68.临泽县慈善协会
69.高台县慈善协会
70.山丹县慈善总会
71.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慈善协会
72.武威市慈善总会
73.白银市慈善总会
74.白银市平川区慈善会
75.天水市慈善总会
76.秦州区慈善协会
77.麦积区慈善协会
78.甘谷慈善协会
79.武山慈善协会
80.清水慈善协会
81.天水文雅爱心基金会
82.庆阳市慈善总会
83.陇南市光明公益联合会
84.康县义工联合会
85.甘南州慈善协会
86.临夏回族自治州慈善协会
87.积石山县慈善协会
88.积石山县大河家慈善协会
89.东乡族自治县慈善协会
90.永靖县慈善协会
91.康乐县慈善协会
92.和政县慈善协会
93.广河县慈善协会
94.和政县义工协会
95.康乐县陇人志愿者协会
96.广河在线网志愿者协会
97.临夏州青年公益联合会
98.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99.临夏州义仓慈善公益服务中心
100.临夏州临聚力爱心公益慈善中心
101.嘉峪关市慈善协会
二、公益性群众团体
1.甘肃省红十字会
2.定西市红十字会
3.渭源县红十字会
以上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三年,即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2::甘肃省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附件请前往电脑端下载】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
2020年12月31日
法规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民政厅公告2020年第10号 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和2019年度第三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第一批及2019年度第三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海南成美慈善基金会
2.澄迈县教育科技发展基金会
3.海南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4.海南省青少年希望基金会
5.海南三亚南山功德基金会
6.海南合甲扶老慈善基金会
7.海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8.海南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
上述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有效期三年。
二、2019年度第三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2019年当年有效)
1.琼海市慈善会
2.儋州市慈善总会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民政厅公告
2020年8月27日
法规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儋州市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儋州市红十字会
2.琼海市红十字会
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4.昌江黎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5.澄迈县红十字会
6.海南省红十字会
7.三亚市红十字会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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