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个人以物抵债,无发票能否冲账?

【问题】

个人以物抵债,无发票能否冲账?

【回答】

实物抵账属于非货币交易业务按以下方法处理账务:

非货币性交易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企业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时,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支付补价的,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收到补价的,应按如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确认的损益=补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

3.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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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8-25
来源:

答疑怎么辨别虚开发票

【问题】

怎么辨别虚开发票?

【回答】

1.首先从取得增值税发票企业的财务处理上看,往往有如下特征:

(1)虚拟购货,签订假合同或根本没有采购合同;

(2)没有入库单或制造假入库单,且没有相关的收发货运单据;

(3)进、销、存账目记载混乱,对应关系不清;

(4)在应付账款上长期挂账不付款,或资金来源不明;

(5)从银行对账单上看,资金空转现象较为明显,货款打出后又转回;

(6)与客户往来关系单一,除“采购”“付款”外,无任何其他往来;

(7)与某个客户在采购时间上相对固定和集中,资金进出频繁;

(8)采购地区相对集中。

2.根据以上疑点,其业务往来单位,若存在下述情况,迹象则更加明显:

(1)供应商大多是个体私营者且经营期限并不长,在这些企业中,有的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有的经营期限已过,有的则被工商部门吊销。

(2)经营范围广、品种齐全,如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原料、纺织塑料、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照像器材、农副产品等不一而足。

(3)注册地址含混不清,东拼西凑,查无实处。

(4)有的企业根本不存在,而是盗用他人名号进行违法活动。

3.为杜绝经济犯罪的发生,从以下途径所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均不得予以抵扣:

(1)没有真实购销业务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得抵扣;

(2)未支付货款,或虽已支付又通过其它途径转回的,不得抵扣;

(3)有真实的采购业务,但取得的增值税发票非销售方开具的,不得抵扣;

(4)盗用他人名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得抵扣;

(5)经税务机关鉴定是假发票的不得抵扣。‍‍‍

假如:我们企业如果取得的发票存在上述疑点或问题,应暂缓付款和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及时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尤其是对大额购进货物,或者是长期供货人突变开票方名称、开户行及账号信息的,更应重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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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8-9
来源:会计家

答疑加油站应该如何开具折扣发票

【问题】

加油的满减优惠或每升立减活动应该如何开具发票呢?

【回答】

上述两种优惠活动都属于商业折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具体步骤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首页“我要办税”界面点击【开票业务】后,点击左侧【蓝字发票开具】进入二级界面,点击【立即开票】进入开票界面。

第二步:选择需要开具的票类,在特定业务下拉框中选择成品油,点击【确定】,进入开票。

第三步:录入购买方信息、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金额等,选择计算方式“含税”或“不含税”。

第四步:勾选对应的项目信息后,点击【添加折扣】。

“添加折扣”界面中,有【按金额折扣】和【按比例折扣】可供纳税人选择。满减优惠的折扣方式应选择【按金额折扣】,填入对应折扣金额,点击【确定】,折扣信息将显示在项目信息明细内。

◆  每升立减优惠的折扣方式应选择【按比例折扣】,每升立减金额换算成原价的折扣力度后,填入对应折扣比例,点击【确定】,折扣信息将显示在项目信息明细内。

第五步:发票信息录入完成后,可点击下方【发票预览】进行预览。

第六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系统校验通过后将自动进行发票赋码,加盖电子印章生成电子发票,提示开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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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8-9
来源: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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