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深圳个人出租房屋如何代开增值税发票

答:目前深圳市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主要有微信代开、办税服务厅代开以及房屋租赁中心代开三种渠道。


渠道一、微信代开


您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依次点击【我要办】→【发票服务】→【个人房屋租赁缴税】→【普票申请】或【专票申请】模块选择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您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选择邮寄或前台领取;


若您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需要邮寄,可通过邮箱接收。您可以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发票服务-个人房屋租赁缴税-查询统计选项里,查看电子缴款凭证。


渠道二、办税服务厅代开


您可以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详细资料可查看《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办税指南》“代开增值税发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模块获取,办税指南查看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发票办理】-【发票代开】。


渠道三、房屋租赁中心代开


您也可以选择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租赁中心申请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相关办理资料建议您与房屋租赁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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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9-28
来源:深圳税务

答疑深圳市个人出租房屋如何代开增值税发票

答:目前我市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主要有微信代开、办税服务厅代开以及房屋租赁中心代开三种渠道。


渠道一、微信代开


您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依次点击【我要办】→【发票服务】→【个人房屋租赁缴税】→【普票申请】或【专票申请】模块选择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您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选择邮寄或前台领取;


若您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需要邮寄,可通过邮箱接收。您可以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发票服务-个人房屋租赁缴税-查询统计选项里,查看电子缴款凭证。


渠道二、办税服务厅代开


您可以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详细资料可查看《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办税指南》“代开增值税发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模块获取,办税指南查看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发票办理】-【发票代开】。


渠道三、房屋租赁中心代开


您也可以选择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租赁中心申请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相关办理资料建议您与房屋租赁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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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9-21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答疑行业协会在民政、税务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包括“书刊编辑”。行业协会对于支付给本单位内设编辑部以外的工作人员并已依法按稿酬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否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答:符合代开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另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5号 )规定: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 

本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因此,若是支付给个人的,在500元以内,属于小额零星经营业务,该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若支付给个人的金额超过500元,不属于小额零星经营业务,该支出应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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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9-17
来源:焦点财税

答疑增值税发票需要开备注栏的行业都有哪些?

答:增值税发票符合条件没有按照规定去填写备注栏信息,也不能作为有效税收凭证。


①货物运输


备注栏填写:要有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货物信息等,如果内容较多要另附清单。


②建筑服务


备注栏填写:要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项目名称。


③转让不动产


备注栏填写: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特别提醒:同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


④出租不动产


备注栏填写: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⑤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


参照不动产转让和出租填写备注栏信息。


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单用途卡)


若销售方和售卡方纳税人不同,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要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且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


⑦支付机构预付卡(多用途卡)


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要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⑧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


备注栏填写: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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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9-16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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