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财税[2018]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湖南省砂石资源税适用税率的批复
湖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你们《关于调整湖南省砂石资源税适用税率的请示》(湘财税[2017]29号)收悉。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你省砂石资源税适用税率,具体为:砂石销售价格低于每立方米85元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每立方米2元;砂石销售价格在每立方米85元至140元之间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每立方米3元;砂石销售价格超过每立方米140元的,资源税适用税率为每立方米4元。
上述政策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1月25日
法规税总函[2018]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18A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进出口税则的调整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18A版出口退税率文库(以下简称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FTP通讯服务器(100.16.125.25)“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各地应及时将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月24日
法规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5号 按13%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动物皮张类商品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自2007年4月1日起,对生皮和生毛皮等动物皮张类商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按13%的税率计征。
特此公告。
法规国税函[2007]27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广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州广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粤国税发[2006]224号)收悉,批复如下:
广州广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是2003年成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建设和经营管理广州市从化街口至花都北兴高速公路,属于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国发[1999]13号)的规定,同意广州广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从事公路建设经营项目取得的所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规国税函[2007]11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鹤壁中泰矿业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鹤壁中泰矿业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请示》(豫国税发[2007]264号)收悉,批复如下:
鹤壁中泰矿业有限公司是2005年5月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主要从事煤炭开采、生产、加工、销售、综合利用,属于从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国发[1999]13号)的规定,同意鹤壁中泰矿业有限公司从事煤炭的生产经营所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规国税函[2007]13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莆田市华达电子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莆田市华达电子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请示》(闽国税发[2007]201号)收悉,批复如下:
莆田市华达电子有限公司是2001年在莆田市(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其主导产品固体钽电解电容器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新型元器件”中“片式电容”(序号:01060007)范围2007年9月,该公司被福建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2006年,该公司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79.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同意莆田市华达电子有限公司从2007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规国税函[2007]13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州联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州联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请示》(闽国税发[2007]108号)收悉,批复如下:
福州联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是在福州(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汽车座椅、内装饰品等、其主导产品“汽车可调座椅”、“汽车顶棚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汽车座椅电动调节器”和“高模量玻璃纤维制品”范围(序号分别为04030009和06020054)。2006年,该企业被福建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同意福州联泓交通器材有限公司从2007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规国税函[2007]13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东辉智能仪器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建东辉智能仪器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的请示》(闽国税发[2007]107号)收悉,批复如下:
福建东辉智能仪器有限公司是1991年在福州(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智能仪器、工业控制装置等。2006年1月,该公司被福建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其主导产品DY2000智能仪表和XM系列智能仪表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工业控制机”中“智能仪表”范围(序号:01010008)。2006年,该公司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规定,同意福建东辉智能仪器有限公司从2007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规建办标[2018]2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要求,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 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
请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有关单位于2018年4月底前完成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相关计价软件的调整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4月9日
法规税总函[2018]1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18B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有关退税率调整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2018B版出口退税率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可控FTP系统“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各地应及时将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各地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4月11日
法规税委办[2018]11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有关商品税率问题的函
海关总署办公厅:
现就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有关商品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协定,2018年菜籽油2个税号(15149110、15149900)的税率为9%。《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17]27号)附件《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附表5《进一步降税的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中上述税号的税率恢复为9%(见附件)。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实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法规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8号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大米税目税率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为适应技术进步和贸易发展需要,根据国内大米行业标准变化情况,自2018年7月1日起,对进出口税则大米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进出口税则大米税目税率调整表》详见财政部网站。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6月28日
法规税总函[2018]4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18C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机电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93号)有关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18C版出口退税率文库(以下简称“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可控FTP系统“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各地应及时将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各地要严格执行出口退税率。严禁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一经发现,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三、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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