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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 【国家税务总局税案通报·网红网店偷税案件之七】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北京春楠亲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偷税案。
经查,2021年至2023年,北京春楠亲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提供妆造培训等业务并在平台线上进行引流,通过使用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104.88万元。202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7.0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平台引流藏猫腻,个人账户收巨款。通过使用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自觉增强税法遵从意识,合规经营、诚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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