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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临沂群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填报出口商品品目骗取出口退税案——将不予退税商品违规申报为13%退税率商品骗税811.75万元

本案系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的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由国家税务总局于2026年9月28日作为集中曝光的5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之一公开通报。

案件基本情况:违法主体为临沂群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经查,2022年至2024年,临沂群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办理出口货物报关及退税申报环节,通过虚假填报出口商品品目,将本不予退税的商品违规申报为适用13%退税率的商品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811.75万元。

处理处罚结果:该案已移交司法机关,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处理处罚。

税务提示:出口商品品目、退税率是决定能否退税的关键因素。企业应当按出口货物的真实品名、商品编码如实申报,不得通过虚假填报商品品目套用高退税率。出口企业应建立报关单与采购合同、商品编码、退税率的一致性核对机制,对退税率异常偏高或与同类商品明显不符的情形及时自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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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6/09/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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