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涉税事项—014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发文时间:2019-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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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业务描述】

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跨区域涉税事 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四条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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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 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经营地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经营地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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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基本规范】

1.受理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 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办理(1)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纳税 人更正纠错。 (2)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税务机关之间传递跨区域涉 税事项信息,实时共享。

3.反馈 办理结束后,经营地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反馈办理结果;电子税务局办理的, 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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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制发背景


  根据国务院、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为适应征管体制改革需要,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同时进一步明确规范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以下简称云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跨区域涉税事项业务,按照维持税收属地入库、防止漏征漏管和重复征收原则,特制定本《公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含义和作用进行了简要概述;


  (二)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


  (三)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业务的办税流程进行了规范,具体包括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和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四)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有效期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办理期限和合同延期等时限问题进行了明确;


  (五)对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纳税人和从事建筑安装以外其他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开具方式分别进行了明确;


  (六)《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和《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两个附件。


  四、明确相关事项


  在实际管理中对云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是比照州(市)局方式进行管理,区别在于云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是按照指定管辖企业范围进行管理,其余州(市)局按属地原则进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其管户分布于昆明市、滇中新区管辖范围内。为进一步明确规范云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管户跨区域涉税事项业务,《公告》明确了相关事宜:云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管户到机构所在地所属县(市、区)以外的地区开展跨区域涉税事项业务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报告表》。


  五、施行日期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从有利于纳税人原则出发,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全省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全省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就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就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工作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为确保相关工作要求在我省落地,我省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结合工作业务流程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全省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业务流程的公告》优化了相关工作流程,方便了纳税人。


  二、为什么在本省范围内纳税人跨县(市、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向外出经营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相关事项?


  湖南省税务局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对本省范围内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工作流程进行了简化,减少了纳税人在注册地办理报告的环节,简化为纳税人直接去经营地办理,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化传递,减少纳税人往返跑。


  三、《公告》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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