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线上培训业务收入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案: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你公司无论从事线上培训还是线下培训业务,取得的收入均属于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收入,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优惠截止日期待财政部、税务总局后续政策明确。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8 号) 第五条、第六条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七)项规定


3.国家税务总局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 《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 (第一期)》第 13 问“我公司是一家幼儿培训教育机构,在全国各地有几十家实体店。此次新冠疫情严重冲击了我们的线下业务,目前只能依靠线上培训业务维持经营。请问在当前应对疫情的背景下,针对我们这样的企业,国家新出台了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吗?”解答中明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 年第8 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 号印发)执行。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服务属于生活服务的范围。


因此,你公司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按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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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9-15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答疑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答:财税[2013]96号规定:“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下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


3.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4.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


二、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3.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三、电子商务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由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按现行规定办理退(免)税、免税申报。


四、适用本通知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五、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退(免)税、免税政策,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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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9-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今年受疫情影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是否又有新的优惠政策

答:(1)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六类行业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政策执行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六类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展览、电影放映,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六类行业纳税人2019年度或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50%以上的,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申请抗击疫情房土两税困难减免。


(2)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政策执行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免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免征优惠。


(3)出租人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对减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土地、房产,可按减免租金的月份数和减免比例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政策执行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第一季度,纳税人(出租人)已享受按70%比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政策的,可重新选择该项税收优惠政策。上述政策可就高享受,但不能叠加享受。


(4)对第(1)项、第(2)项以外的纳税人,可申请减按70%的比例缴纳2020年第一季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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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8-28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答疑你搞清楚海南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了吗?

海南的优惠政策,除了零关税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又分为两个阶段实施,我将其整理如下:

阶段

优惠政策

享受主体

第一阶段

2025年以前

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

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

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从方案字面理解并未作出行业限制,注册在海南自贸港的企业应均可享受

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第二阶段

2025—2035

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

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

个人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

去海南,除了自由贸易港大环境红利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希望取得税收政策红利,因此必须自己搞清楚优惠是什么,值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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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8-25
来源:焦点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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