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7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已正式实施。新政明确,自2026年9月起,对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等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标志着持续10多年的锂电池「免税红利」正式终结。
政策背景:2015年2月起实施的一项消费税政策明确,对包括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等在内的7类电池免征消费税。专家指出,当前锂电池产业逐步进入市场化成熟期,适时恢复征收电池消费税,有利于完善绿色税收调节体系、拓宽稳定税源,推动行业加快技术迭代与高端化转型,促进产业由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同时也可平衡财政收支与产业长期可持续发展需求。
免税范围:公告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专家指出,新税收政策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等电池实施阶段性免税政策,旨在鼓励前沿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落地,夯实新能源产业长期发展根基;锂离子蓄电池等恢复征税与前沿电池阶段性免税政策形成互补联动,有助于鼓励多类电池技术突破与产业化落地。
阶梯式调整:公告明确,自2027年9月1日起,对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等电池产品按照4%的税率征收消费税。专家分析,新税收政策对锂离子蓄电池等部分电池分步恢复征收消费税,整体影响可控、长期利好行业良性可持续发展;阶梯式的税率调整方式设置了充足的过渡期,有利于动力电池企业平稳消化税率变动带来的小幅成本变化,保障动力电池生产、配套、终端应用全链条平稳运行。恢复征收锂电池消费税,可适当抬高行业准入与生产成本门槛,以税收杠杆推动企业注重高端化、高附加值产品研发。
实操提示:享受减免税政策的电池产品应当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纳税人应当在首次申报电池产品减免消费税之前,取得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符合标准的检测报告,未取得检测报告的电池产品不得享受减免税政策。相关生产、贸易企业应做好产品分类台账,区分应税与免税产品,完善内部备查资料。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