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5月热点税费政策相关热点问答[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操作、全年一次性奖金计征、劳务报酬发票代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5月热点税费政策相关热点问答[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操作、全年一次性奖金计征、劳务报酬发票代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6-5-25

  1.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初始密码是什么?

  答:是单位社保编号的后六位,如果不足六位则在编号末位补0至六位。单位社保编号您可通过在电子税务局社保业务模块、社保费管理客户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12333社保热线进行查看。您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社保业务-申报缴费-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密码重置模块,输入企业信用代码、经办人身份证号获取验证码后重置密码或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办税服务厅或通过征纳互动完成密码重置。

  2.进入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后,完成社保费申报后,状态一直显示处理中,该怎么解决呢?

  答:“处理中”这一状态一般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缴费工资提交申报后,系统提示处理中,我们可以点击缴费工资申报-申报记录-申报结果查询刷新,查看是否更新为申报成功。若未更新,也可以在客户端“日常申报”模块查看是否已生成当月社保费待申报信息,若信息无误,可以申报当月社保费,无需等待更新申报记录。第二种是社保缴费提示“缴费处理中”,随后提示“获取缴费结果超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式来确认,一是查询社保费完税证明是否生成,二是查询网银是否扣款成功,三是等待30分钟后或隔天再查询尝试。

  3.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以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4.自然人如何操作代开劳务报酬发票?

  答:步骤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企业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选择“单位办税”进入扣缴功能,然后依次点击“扣缴申报→个人代开发票→发票代开发起(劳务报酬)”进入功能页面。

  步骤二:发起申请。点击“发起申请”按钮开始为代开申请人发起劳务报酬发票代开信息。

  步骤三:填写发票要素信息。页面包括“销售方信息”“购买方信息”“项目信息”“应税行为信息”“其他信息”。首先是销售方信息:选择本次的代开申请人,若未查询到请先前往“人员信息采集”功能进行添加。需要注意的是,销售方仅支持选择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其他”或“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且销售方需已注册个人所得税App。选中人员后,可依次录入联系电话、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信息。接着是购买方信息: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默认为本单位信息,不支持修改。可依次补充联系电话、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信息。这里也要注意一下。经办人信息为本次填写劳务费代开申请信息的纳税人实名信息,是不支持修改的。下面是项目信息:点击“添加”按钮进入新增项目信息窗口。录入项目名称,点击“智能赋码”选择匹配的税收分类编码名称,依次录入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含税)、金额(含税)、税率/征收率信息,然后点击“确定”完成添加。应税行为信息的填写中:应税行为发生地默认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不支持修改;个人所得税项目默认为劳务报酬,不支持修改。最下面有业务发生时间和备注,需据实选择业务发生时间,而备注可选择录入,默认内容:“购买方应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缴销售方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扣缴的,该发票不得作为所得税前合法有效扣除凭证。”

  步骤四:提交。完成以上信息录入后,点击“提交”进入确认信息页面,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完成提交。提交成功后,代开申请人的个人所得税App同步收到相应的“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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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6-5-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答疑官方答复:福利费有关支出是否计入社保基数

咨询内容:每年底,参保企业都要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根据相关政策,职工计划内生育子女的保教费可按照当地相关报销标准予以实报实销(各省市规定不一样),请问:职工报销后的这部分费用是否可以作为支付的工资性收入列入职工工资总额,用于职工每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答复内容: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发放,无论资金来源、发放形式或发放名目,都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福利费有关支出(在财政规定的计提金额和支出范围内)不应计入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统计。在实际执行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保教费是本单位按从业人员不同职务等级、确定不同发放标准或报销标准,定期进行发放或报销,则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如果该费用与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职务等级没有关系,属于符合条件的员工人人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则不需计入工资总额统计。至于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需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答复单位: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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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6-4-23
来源:税语堂

答疑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社保费?

【回答】

  您好,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保费,缴费人可在线上渠道和线下渠道申报缴费。

  一、线上渠道为:

  (一)新电子税局

  通过新电子税务局 “自然人业务”模块注册完成登录验证后,点击【首页】-【热门服务】-【社保费业务】-【费款缴纳】,分别选择“灵活就业养老缴费”或“灵活就业医疗缴费”,进入相应模块完成缴费。

  (二)电子税务局APP

  点击首页【点击进入社保费】,或页面下方的【办&查】-【社保业务】,分别选择【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或【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进行相应模块完成缴费。

  登录时显示当前登录人的身份信息,或点击“是否为别人代缴’’,输入被代缴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或直接选择家庭成员。

  点击进入“选择参保信息”,查询出相应险种的缴费信息及补缴信息,选择缴费信息,点击“下一步”认真核对缴费人信息及缴费金额,选择支付方式进行缴费。

  (三)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微信、支付宝首页搜索“河南税务”等关键字。打开河南税务小程序,选择所需申报缴纳的险种进入后,本人缴费则点击“查询”,为家人代缴则点击“是否代缴”输入信息点击“查询”,点击 “选择参保信息”,选择缴费信息,点击“下一步”,认真核对信息并进行缴费。数据来源包含经办核定和税务生成两种类型,需要分别进行申报。否则会提示缴费失败,支付成功。出现这种情况时,确认缴费失败约一周后,已交费额会通过原路返还,届时重新缴费即可。

  二、线下渠道为:

  (一)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

  (二)十二家合作银行网点: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省农信社、邮储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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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6-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答疑单位缴纳社保费扣款失败如何处理?

【回答】

  您好,单位社保费申报完缴费时提示扣款失败,常见原因包括申报数据错误、预算科目错误、银行信息错误、支付方式异常、网络问题等。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申报数据错误。请仔细核对申报数据,包括职工工资收入、社保缴费基数等,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如发现数据错误,应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

  二、预算科目错误。若缴费系统界面显示共享参数表中无此预算科目或辅助标志错误,缴费人需要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核定信息是否有误。

  三、银行信息错误。若缴费系统界面显示银行账号与户名不符,或银行账号、开户行信息显示不存在、未签约、状态错、不允许扣款、银行系统内部错误等信息,缴费人需要与开户银行核对并修改相关信息,保证缴费人与主管税务机关、开户银行三方协议信息内容一致。

  四、支付方式异常。如属于支付超时、密码输入错误、账户余额不足、单笔或当日支付超过银行账户限额等原因导致账户扣款失败,可在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税费缴纳】模块,在【未缴税费】界面进行查询缴款;如果未查询到该笔税款,您可选择【缴款凭证处理】进行【解锁】操作,解锁成功后重新进行缴款。如扣款信息状态为“扣款锁定费款”,只能去办税服务厅窗口解锁缴费。

  五、网络问题。若缴费系统界面显示核心征管连接税库银超时、与国库通讯超时保障、通信异常、税库银系统无法访问、MQ发送信息失败、系统当前非工作状态、非该种业务受理时间、税库银本地服务失败、作废、原交易状态不明等提示,缴费人可先行退出操作界面,重新发起缴费要求;如果是系统维护期间导致缴费失败,需等待系统维护完成后再进行申报缴费,如急需缴费,可尝试使用其他网络或设备进行操作。

  六、其他。若系统界面显示其他提示内容,可按照操作界面提示操作;若仍然无法处理,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税务机关现场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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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6-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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