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具包
按照财政部等9部委《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7号)要求,为帮助各接收端试点单位降低参与试点的技术难度和实施成本,财政部组织开发免费基础工具包,并组织有关服务保障单位开发提供免费个性化工具包,保障深化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本次深化试点的标准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数电票,不含铁路电子客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数电票(铁路电子客票)、数电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财政电子票据、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和银行电子对账单等9种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基础工具包主要提供9种试点电子凭证结构化数据文件的解析功能。与此同时,将试点电子凭证验签和解析等处理环节中开发工作量大、可共享共用的有关功能,整合到个性化工具包中,以便接收端试点单位直接调用,避免各单位重复开发,降低试点成本。
现将基础工具包1.0版本和个性化工具包1.0版本予以公布。各接收端试点单位可根据自身业务系统的技术架构和业务实际,按需选择工具包进行使用。在试点过程中,各接收端试点单位可根据相应工具包使用说明文档中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有关服务保障单位获取相关技术支持。工具包使用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和工作建议,请及时反馈财政部会计司。
附件下载:
1.基础工具包V1.0.zip
2.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个性化工具包V1.0.zip
3.浪潮通用软件有限公司个性化工具包V1.0.zip
4.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个性化工具包V1.0.zip
5.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个性化工具包V1.0.zip
6.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个性化工具包V1.0.zip
7.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个性化工具包V1.0.zip
8.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个性化工具包V1.0.zip
9.百望股份有限公司个性化工具包V1.0.zip
10.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个性化工具包V1.0.zip
11.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个性化工具包V1.0.zip
12.北京四方启点科技有限公司个性化工具包V1.0.zip
财政部会计司
2023年5月17日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
目录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07企业基础信息表及表单选择
14纳税调整明细表
38税收优惠明细表
4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47弥补亏损明细表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一、政策提示
(一)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政策提示
1. 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
2019 年以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如下(需同时满足):
(1)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其中:
资产总额:指资产总额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 = 全年各季度平均值 /4。
从业人数:指全年季度平均从业人数(计算方法同上)。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2.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所得税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① 2023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② 分支机构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③ 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政策,如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以后年度符合了相关政策享受条件,应先修改相关行业后,再申报享受相关政策。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具体享受条件及相关要求请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按照文件规定需符合相应条件或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清单认定,不符合相应条件的小微企业不能享受有关政策。
(3)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会带来折旧计提和扣除的税会差异。对于该项资产而言,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当年,对允许一次性扣除的金额与会计核算计提折旧金额之间的差额要进行纳税调减;在以后年度,则要对会计核算计提折旧的金额进行纳税调增。
此处主要列举小型微利企业常见扣除项目,具体扣除条件及相关要求可参考下文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填报要点。如企业发生其他扣除项目,可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做纳税调整。
(二)涉及纳税调整的常见限额扣除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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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pdf(请在网页端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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