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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问题】增值税法规定的视同应税交易包括哪些情形?
【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与原增值税暂行条例、财税〔2016〕36号文相比,增值税法将「视同销售」表述优化为「视同应税交易」,并相应调整了具体范围,取消了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的规定。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五条。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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