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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问题】境内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拒绝扣缴义务人按规定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扣缴义务人应如何处理?
【答复】《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附件《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自然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该办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自然人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由自然人自行申报纳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附件第十二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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