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自何时起施行?哪些服务属于代扣代缴范围?
发文时间:2026/10/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荣成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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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的政策自何时施行?哪些情形下境内单位是扣缴义务人?

【答复】自2026年11月1日起,境内自然人提供研发服务、软件服务、设计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文化服务、教育服务,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实务衔接上有两点需注意:一是已按照本办法规定扣缴增值税的应税交易,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时无需再次缴纳税款,避免重复征税;二是自然人未申请代开发票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向自然人发起开票提醒,由自然人确认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以保障受票方取得合法凭证。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荣成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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