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局对税务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0年11月26日第2 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税务部门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规章目录》予以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度
2010年财税法规汇总 2011年财税法规汇总
2012年财税法规汇总 2013年财税法规汇总
分行业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令 分税种财税法规
全文废止、部分失效、全文有效的财税规章
税务部门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规章目录
(国税办便函[2010]21号 , 2010.12.17已作更正,重新发布)
一、现行有效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
序号 制定机关 名称 发布日期 文号
1
国家税务局
国家体改委
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
1992.06.12
国税发[1992]137号
2
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1993.12.28
国税发[1993]154号
3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993.12.28
国税发[1993]157号
4
国家税务总局
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1993.12.30
国税发[1993]156号
5
国家税务总局
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1994.01.18
国税发[1994]15号
6
国家税务总局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1994.02.18
国税发[1994]31号
7
国家税务总局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1994.03.31
国税发[1994]89号
8
国家税务总局
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
1994.11.09
国税发[1994]244号
9
国家税务总局
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
1994.12.26
国税发[1994]267号
10
国家税务总局
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995.03.13
国税发[1995]50号
11
国家税务总局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
1995.04.06
国税发[1995]65号
12
国家税务总局 文化部
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995.11.18
国税发[1995]171号
13
国家税务总局
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996.07.22
国税发[1996]127号
14
国家税务总局
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996.08.29
国税发[1996]148号
15
国家税务总局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
1997.03.26
国税发[1997]43号
16
国家税务总局 邮电部
邮寄纳税申报办法
1997.09.26
国税发[1997]147号
17
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
1998.03.26
国税发[1998]44号
18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
1998.04.15
国税发[1998]49号
19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
1998.04.17
国税发[1998]53号
20
国家税务总局
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998.08.12
国税发[1998]126号
21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
1998.09.28
国税发[1998]156号
22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会计制度
1998.10.27
国税发[1998]186号
23
国家税务总局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1999.10.08
国税发[1999]179号
24
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
1999.12.01
国税发[1999]221号
25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
2002.02.01
国家税务总局
第1号令
26
国家税务总局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2002.04.02
国家税务总局
第2号令
27
国家税务总局
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
2003.01.23
国家税务总局
第5号令
28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2003.12.17
国家税务总局
第7号令
29
国家税务总局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
2004.10.10
国家税务总局
第9号令
30
国家税务总局
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2004.12.22
国家税务总局
第10号令
31
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2005.05.24
国家税务总局
第11号令
32
国家税务总局
抵税财务拍卖、变卖试行办法
2005.05.24
国家税务总局
第12号令
33
国家税务总局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
2005.12.30
国家税务总局
第14号令
34
国家税务总局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2005.11.15
国家税务总局
第15号令
35
国家税务总局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2006.08.30
国家税务总局
第16号令
36
国家税务总局
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
2006.12.15
国家税务总局
第17号令
37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2007.01.13
国家税务总局
第18号令
38
国家税务总局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2009.1.20
国家税务总局
第19号令
39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2010.02.10
国家税务总局
第20号令
40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2010.02.10
国家税务总局
第21号令
41
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2010.02.10
国家税务总局
第22号令
二、失效或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
1
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
1994.04.23
国税发[1994]116号
2
国家税务总局
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995.10.25
国税发[1995]198号
3
国家税务总局
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
1996.09.27
国税发[1996]177号
4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
1997.04.28
国税发[1997]71号
5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
1997.12.16
国税发[1997]189号
6
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
1998.03.17
国税函[1998]156号
7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
1998.06.24
国税发[1998]97号
8
国家税务总局
电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
1998.08.19
国税发[1998]134号
9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1999.03.25
国税发[1999]49号
10
国家税务总局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1999.04.16
国税发[1999]65号
11
国家税务总局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
1999.09.20
国税发[1999]171号
12
国家税务总局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
2000.01.17
国税发[2000]13号
13
国家税务总局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
2000.02.25
国税发[2000]38号
14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2000.05.16
国税发[2000]84号
15
国家税务总局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2002.05.23
国家税务总局
第3号令
16
国家税务总局
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2002.09.09
国家税务总局
第4号令
17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
2003.01.23
国家税务总局
第6号令
18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2005.08.09
国家税务总局
第13号令
三、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
1
国家税务局
国家体改委
《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至第八条
1992.06.12
国税发[1992]137号
2
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三条,第四条
1993.12.28
国税发[1993]154号
3
国家税务总局
《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四条,第五条
1993.12.30
国税发[1993]156号
4
国家税务总局
《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二款
1994.12.26
国税发[1994]267号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
目录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07企业基础信息表及表单选择
14纳税调整明细表
38税收优惠明细表
4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47弥补亏损明细表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一、政策提示
(一)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政策提示
1. 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
2019 年以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如下(需同时满足):
(1)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其中:
资产总额:指资产总额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 = 全年各季度平均值 /4。
从业人数:指全年季度平均从业人数(计算方法同上)。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2.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所得税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① 2023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② 分支机构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③ 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政策,如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以后年度符合了相关政策享受条件,应先修改相关行业后,再申报享受相关政策。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具体享受条件及相关要求请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按照文件规定需符合相应条件或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清单认定,不符合相应条件的小微企业不能享受有关政策。
(3)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会带来折旧计提和扣除的税会差异。对于该项资产而言,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当年,对允许一次性扣除的金额与会计核算计提折旧金额之间的差额要进行纳税调减;在以后年度,则要对会计核算计提折旧的金额进行纳税调增。
此处主要列举小型微利企业常见扣除项目,具体扣除条件及相关要求可参考下文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填报要点。如企业发生其他扣除项目,可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做纳税调整。
(二)涉及纳税调整的常见限额扣除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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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pdf(请在网页端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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