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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合伙企业不属于所得税法的居民企业,所以送合伙企业取得分红不符合免税条件。况且增值税申报表上专门有给企业填这个分红的地方。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41行(五)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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