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捐赠支出是否可以在一季度申报时全额扣除?
发文时间:2020-03-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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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分月或分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一般应按照月度或季度的实际利润进行预缴。因此,企业的捐赠支出在会计处理时通过营业外支出已经全额扣除,季度预缴申报时也实现了全额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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