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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一条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业主委员会属于社会团体,提供的物业服务则属于上述在境内销售服务的单位,应当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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