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盘采购费用如何进行抵扣与账务处理?
发文时间:2021-11-04
来源:焦点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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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缴纳的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有如下规定: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次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支付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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