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金超过社平工资3倍的部分,单独计算个税时还要/12确定适用税率吗?
发文时间:2021-11-11
来源:焦点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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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8】164号《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所以,离职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单独作为综合所得,直接适用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再/12确定综合所得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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