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2019年8月9日对于“一次补缴的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的回复。
一次补缴的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问题内容:
公司7月份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调整的原因导致的补缴上半年的公积金,一次补缴的公积金如何在个税系统中申报?如何填写?填写在哪个项目中?
广西税务12366答复:您好!不用修改年初至调整前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可在上年公积金扣除限额调整后的当期“其他扣除”中填写前期未扣完的住房公积金,并在备注栏注明“补扣前期(具体月份)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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