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22号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明确,“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1801891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