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71 【问题】企业收到被纳入增值税申报表试点范围短信,可以从哪里获取辅导资料?
【答复】江苏省按照「双轨验证、单轨运行、全面推广」的步骤,稳妥有序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工作。被纳入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界面内的操作指引、主管税务机关推送的辅导资料以及「征纳互动」平台获取辅导,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或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