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个人代开发票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发文时间:2026/09/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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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纳税人咨询个人代开发票需要什么资料?

【答复】代开申请人或经办人通过「线上」「线下」申请代开发票,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供查验,并对涉及业务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一)《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二)身份证明材料: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不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2.单位和已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提交临时税务登记证;自然人提交身份证件;3.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另需提交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属于特殊情形的,还需按规定提交其他资料查验,如出租(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无形资产的,提供合同、协议及权属证明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销售陆路运输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提供运输合同、协议及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船舶营业)运输证;销售资源税应税资源的,提供合同、协议及取得该应税资源时收取的增值税发票或资源税完税凭证等。自然人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单次代开发票(含增值税)金额10万元以上的,提供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证明。

文件依据:《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填报说明及各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操作指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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