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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问题】消费者发生了消费行为,商家能否以小票、收据、订单号等代替发票?
【答复】不可以。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合规提醒:如果遇到商家拒开发票或发票有问题的情况,消费者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投诉,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置并反馈结果。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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