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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问题】出口货物属于购进后直接出口,但没有取得采购发票,能否享受出口免征增值税政策?
【答复】不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规定,出口业务属于购进后直接出口,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普通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拍卖人签署的成交确认书及有关收据、资产重组文件、无偿划转的证明材料、完税凭证等合法有效购进凭证之一的(符合国务院规定的除外),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应当按照规定及视同向境内销售的其他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包括增值税内销免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返(退)优惠政策规定)。因此,出口企业应完整取得并留存合法有效的购进凭证,作为适用退(免)税或免税政策的前提。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税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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