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公司,2015年5月—2016年4月物业收入445万,2016年5月预计物业收入30万,现临时需要处置一处房产,预计收入65万,是否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发文时间:2017-07-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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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因此,该公司临时处置房产以外的年应税销售额(445+30=475万元)暂未达到500万元标准,可以暂不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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