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承接印尼项目之后分包给下属子公司,分公司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
发文时间:2019-10-25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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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工程总承包方和工程分包方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均属于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上述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母公司承接印尼项目之后分包给下属子公司,分公司能享受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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