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监控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因安装服务比例很小,可以全部按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发文时间:2018-09-01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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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的解读六、关于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安装服务的计税方法及后续机器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的适用税率问题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一)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按照现行规定,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机器设备销售给甲方后,又交给机器设备销售企业负责安装,可以将此机器设备视为"甲供"的机器设备,机器设备销售企业提供的安装服务也可视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这种情形下又分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未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那么应按照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确定其适用税目和税率。二是纳税人已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同样可以将此机器设备视为"甲供"的机器设备,将纳税人提供的安装服务视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企业销售自产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分别按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和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且安装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可以按照混合销售确定其适用税目和税率,也可以按照兼营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销售监控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是外购的,可以全部按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发票;


  如果是自产的,不可以全部按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发票,须按销售货物和提供安装服务各自适用的税率分别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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