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月同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当月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不完的可以在财产租赁所得中扣除吗?
发文时间:2020-05-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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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第三条规定,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下统称分类所得)、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扣除。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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