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游览场所经营摆渡车的收入,需要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吗?
发文时间:2021-01-20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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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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