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办发[2003]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流程的通知
发文时间:2003-07-14
文号:国税办发[2003]34号
时效性: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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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提示:依据税总发[2017]1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本法规自2018年3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增值税管理,堵塞漏洞,优化为纳税人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决定改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管理工作流程,从2003年7月份开始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简称"一窗式"管理)。为了便于正确地领会和操作,现将"一窗式"管理流程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各地具体情况落实。

一、基本内容

"一窗式"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征收单位办税大厅的纳税申报窗口必须进行"票表稽核",以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真实性。纳税申报窗口"票表稽核"的具体做法是:用防伪税控报税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存根联销项金额,税额信息比对纳税人申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项金额、税额数据,二者的逻辑关系关系必须相等;同时,用防伪税控认证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进项金额、税额信息比对纳税人申报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进项金额、税额信息,且认证系统采集的进项信息必须大于或等于申报资料中所填列的上述进项信息。不符合上述两项逻辑关系的则为申报异常。凡属申报异常的,应查明原因,视不同情况分别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窗口处置

为实现"一窗式"管理,征收单位应当将办税大厅的窗口功能进行归并,实行"一窗式"管理,即在一个窗口面对纳税人,统一办理防伪税控IC卡报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和纳税申报。不再单独设置报税窗口,对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数量大的可以单独设置认证窗口。对"票表稽核"不符的需现场解决,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的时间,各征收单位应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比对异常处理"窗口,专门处理"票表稽核"不符的情况。

"一窗式"窗口设置有如下三种模式。各地应以模式一为主;如果各地因空间等条件限制而无法实现模式一,可以采用模式二;模式三需要增加设备。

  (一)模式一,“两窗三人”

  在并列的两个申报纳税窗口中,两人分别临窗受理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及抄报税、认证资料,并负责处理纳税申报事宜;第三人在后台,负责处理两个窗口接受的纳税人的抄报税事宜。具体流程为,两个窗口接受纳税人的抄报税和申报资料后,将报税卡交后台,由后台一人在读卡器上完成插卡报税,然后,将申报资料交由两个纳税申报人员处理纳税申报和票表比对等事宜。窗口计算机配置方式为,两个纳税申报人员各配备一台PC机,处理纳税申报;抄报税人员配备一台装有读卡器的PC机。

  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按照“两窗三人”模式,扩展成为“三窗四人”形式,即,三人临窗办税,一人在后“插卡报税”。

  (二)模式二,“一窗二人”

  在一个申报纳税窗口中,一人临窗受理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及抄报税、认证资料,并负责处理申报事宜;另一人在后台,负责处理纳税人的抄报税事宜。具体流程为,窗口接受纳税人的抄报税和申报资料后,由一人处理抄报税,完成后,将申报资料交由纳税申报人员处理申报事宜。窗口计算机配置方式为,两个人员各配备一台PC机,其中,一台装有读卡器。

  (三)模式三,“一窗一人”

  在一个申报纳税窗口中,一个税务人员按照先抄报税、认证,后申报的顺序临窗受理纳税人的抄报税、认证和申报事宜

 ?窗口计算机的配置方式为,两台PC机,共享一台显示器、键盘和鼠标,在两台PC机上分别运行报税子系统与征管系统的客户端程序,通过转换器进行系统切换。“窗口”接受纳税人的抄报税和申报资料后,由一人通过转换器依次处理抄报税和申报事项。

三、管理流程

"一窗式"管理流程的要点为:税务机关在一个窗口受理抄报税、认证和纳税申报。每个纳税人进入办税大厅后,直接到纳税申报窗口递交纳税申报资料、抄报税IC卡或软盘以及需认证的发票抵扣联(抵扣联认证量大的也可单设窗口办理),然后由负责受理工作的税务人员依照先操作抄报税、认证,再操作纳税申报的顺序进行。抄报税和认证信息先由防伪税控系统采集,并形成接口文件。在受理纳税人申报时,必须用防伪税控报税系统采集的先用发票存根联销项信息比对纳税人申报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项信息,同时用防伪税控认证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进行信息比对纳税人申报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进项信息,从而达到在申报系统中即时比对的目的。

具体流程为:

(一)认证环节

具体操作按规定的流程处理。

由于企业可能多次到税务办理认证业务,每次办理业务可能在不同的窗口,因此,税务局操作人员应在月末将多台认证工作站的认证结果数据库合并成一个数据库,然后通过认证子系统提供的接口文件生成功能,统一生成各企业认证汇总数接口文件。

(二)抄报税环节

具体操作按规定的流程处理。

(三)申报环节

1、申报资料要求

增值税一般纳科人进行申报纳税时,必须按照申报要求详细填写申报表及其附表资料,并按照主管税务机关 的要求报送申报表、附表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实行电子申报方式的还需报送相应的磁介质。

2、申报、对比

在处理纳税人申报时,增加如下比对规则 :

(1)销项

申报报请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项发票总金额=报税系统"正常发票金额";

申报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项发票总税额=报税系统"正常发票税额"

(2)进项

申报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进项发票总金额≤认证系统"认证相符发票金额"

申报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进项发票总税额≤认证系统"认证相符发票税额"

比对结果(相符或不符)必须记录,并可以查询打印。

四、技术实现方法

总局目前已经完成与"一窗式"管理相关的防伪税控软件和CTAIS软件的升级补丁。补丁程序以及在DOS操作系统下共享文件 的软件,还有与之相关的说明等已经放在总局技术支持网站(http//130.9.1.248)中的金税工程和CTAIS----软件下载栏目下。各地可以通过总局应用系统技术支持中心的热线电话咨询相关的具体事宜。热线电话公布在总局技术支持网站上。

(一)单机版防伪税控系统的升级

1、单机版报税子系统V3.42升级安装步骤说明

第一步:

打一并启动计算机,然后将升级软件安装盘放入A驱动器,在出现的DOS窗口内健入A:imstall并按回车键。

第二步:

屏幕显示升级安装画面,显示当前软件版本号为V3.42,按回车键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三步:

屏幕显示"请指定原报税子系统安装目录 ",用户可以改变安装目录,然后按回车键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四步:

如果在该目录下安装有以前版本的报税子系统软件,屏幕会弹出信息框,点击"确定"按钮后开始升级安装。

第五步:

屏幕显示系统会先装原报税数据备份以C:\BS2000目录下,直接按回车键进行备份。

第六步:

稍后,屏幕显示"报税数据备份完毕,按(继续)开始升级",直接按回车键开始升级操作。

第七步:

屏幕显示复制文件过程。

第八步:

屏幕显示"安装过程已成功完成,键入BS进入报税子系统 "。按"确定 "后,就可以正常使用新的报税系统了。

2、单机版认证子系统V3.22版升级安装步骤说明(该版增加了批处理生成接口文件功能)。

第一步:

打开并启动计算机,然后从总局技术支持网站(HTTP://130.9.1.248)金科工程软件下载栏目中下载认证软件3.22版升级包,并放在本地计算机上。

第二步:

用鼠标左侵以击升级包RZ030702,exe,则系统显示安装窗口,同时给出了升级后的版本信息、修改说明及目标文件夹。

第三步:

对目标文件夹进行正确的设置或选择后,点击"安装"按钮,系统开始进行升级安装并显示安装进度当安装进度全部完成后即为升级成功。

(二)单机版拉口文件的联机共享

对于单机版防伪税控系统,需要通过某种局域网联网技术,实现数据文件的联机共享,即多台防伪税控报税和认证终端,可以将其产生的销项汇总数接口文件和进项汇总数接口文件写入1台服务器中指定的共享子目录下,CTAIS和各地征管软件可以从该共享子目录下读取相应接口文件进行比对,下面对部分联风办法加以描述。

1、认证子系统产生的进项汇总数接口文件

防伪税控单机版认证子系统运行在Windows9X操作系统上,其产生的进项汇总接口文件可以通过Windows9X操作系统的网络共享功能实现。

2、报税子系统产生的销项汇总接口文件

防伪税控单机版报税子系统运行在中文DOS操作系统上,为实现联机共享功能,需要采取DOS平台局域网组网技术,主要有以下两种:

(1)多台报税DOS工作站连接到1台Windows服务器

一般情况下,Windows服务器可采用winNT系列操作系统。

DOS工作站可以使用Windows nt4光盘中的clinets目录中的两个DOS客户端软件:lanman DOS版和msclient3.0。msclient3软件也可在总局技术支持网站(HTTP://130.9.1.248)的软件下载栏目中取得。下面以msclient3.0为主说一下。

报税工作站使用的DOS平台,一般采用DOS6.XX或7.XX都可以。

运行安装盘中的serup程序,缺省安装目录为:C:\net,最好不要改动。安装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地方有:

A、选择网卡驱动。Msclient安装文件中自带了一些驱动程序,但是都比较老了,现在流行网卡的驱动程序大多需要手工指定,一般情况下,这些网卡的驱动程序都在随网卡所带驱动程序软盘中的类似于a:\ndis2\dos或者a:\ndis2dos的目录下,具体安装时选择第二项(netword adapter not show on list below),然后手工指定驱动程序的路径。

B、接下来需要指定一些网络的名字,比如这台DOS工作站的计算机名,计算机名字在局域网中必须惟一,这一点与传统Windows联网的要求是一样的,还需要指定工作组或者域的名称,一般缺省的workgroup就可以了。

C、安装网络协教育方针 时可以做一些改动,缺省安装的协方旬nwlink还可以选择netbeui协议,也可以两个都 安装,不管安装哪一个协议,被DOS工作站连接的Windows或者其他计算机中都需要安装相应的nwlink 或者ipx\spx协议。

安装完成后,重新启动计算机,登录到DOS工作站,就可以开始使用网络了,常用的命令有:

Net view\\computername 查看对方计算机上有哪些资源(共享目录,打印机)。

net rse[driver letter]\\computername\shareresource 建立到对方计算机上的映射,其中[driver letter]是要映射到的本地虚拟驱动器字母,通常都从最后一个字母Z开始。

Net use[driver letter]/d删除映射。

其他的命令,可以使用net/?来查看。

(2)多台报税DOS工作站连接到1台NOVELL服务器

NOVELL服务器可以安装NetWare4.11及以上版本。

报税DOS工作站安装相应版本的客户端软件,即可实现多台报税DOS工作站连接到1台NOVELL服务器。

(三)申报软件的修改与升级

1、各地申报软件的修改

(1)从防伪税控系统的接口文件中读取抄报税(存根联)、认证(抵扣联)信息(金额、税额的汇总数)

(2)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界面中,增加比对界面实现。具体可以在界面中增加"申报与抄税、认证比对"按钮,通过按钮方式调出比对界面。对比界面应自动取出抄税(存根联)、认证(抵扣联)信息,同时能够录入纳税人申报时报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销项信息,并进行比对,比对结果应明确显示。比对不符时,可以由操作员选择受理或不受理申报。对于比对结果应在数据库中保存结果。

(3)能够按税款所属时期和税务机关产生比对不符清册和比对相符清册。

2、各地电子申报软件的修改

各地应在电子申报软件中增加比对审核的功能。在界面、比对关系和结果处理等方面可参照上述申报软件修改的要求实现。

3、CTAIS软件的升级

(1)准备工作

金税系统中报税、认证子系统升级完毕。如使用单机版防伪税控系统,应由技术部门设计数据传递方案:一是软盘传递;二是使用技术手段联网,并确定网络共享目录 ,以导师出存放报税和认证接口数据文件,并供征管软件读取。

(2)升级补丁的下载

CTAIS补丁可以从总局技术支持网站(http://130.9.1.248)上的CTAIS软件下载栏目中下载。

(3)后台升级

执行补丁中的脚本41sbjp-table.sql;同时执行安装脚本中的文件:92siynonym-grant.sq1,重新生成同义词。

(4)前台升级

将升级脚本中的[前台程序 ]覆盖CTAIS安装目录下同名文件。

(5)注册表修改

技术人员根据两个系统的数据传递方案,修改注册表文件相关键值,并下发前后操作人员。注册表文件执行后,在注册表中[HKEY-LOCAL-MACHINE\SOFTWARE、CTAIS]增加一目录项"GOLDEN-TAX",该项下面有以下值:

(6)操作使用说明

A、获取接口文件

在防伪税控单机版的情况下,抄税和认证子系统的数据分散在单机的硬盘中,无法集中存取。因此,我们采用文本文件 的形式在抄报、认证和CTAIS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传递。

对使用CTAIS系统进行操作的前台PC机,应事先在操作系统注册表中设置好获以防伪税控文本文件的路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抄税或认证之后,由防伪税控单机版系统生成该户纳税人正常发票税额或认证相符发票税额的文本文件,通过软盘或者网络共享传递到录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前台PC机指定路径。

B、申报操作

CTAIS系统在进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录入时,录入纳人识别号以及申报所属期后,系统根据设置好的文件路径自动读取文本文件,获得该纳税人本月的抄报和认证数据 ,提示在界面上供操作员进行人工核对。如果系统在指定的路径没有找到文件 ,系统将提示是否查找文件 ,若"是",系统将弹出选择文件窗品,操作员可以手工指定文件 。

若操作员受理申报,录入申报表主表之后,需要根据附表计算防伪税控开具发票金额、税额和取得防伪税控开具发票的金额、税额,录录申报表界面中相应栏目 。

进行申报表保存时,系统将防伪税控系统的数据与申报表录入的"防伪税控开具发票数和取得防伪税控发票数"进行比较,若不符合逻辑关系,则系统自动提示,告知操作员比对结果,操作员可以选择"返回"终止操作,告知纳税人修改申报表;操作员也可以选择"继续保存"保存申报表,并继续进行开展操作。由操作员告知纳税人。 

五、数据接口文件格式(适用于单机版防伪税控系统)

(一)认证子系统传出抵扣联信息

1、文件名约定:

输出文件名:纳税人识别号后8位

文件扩展名:R+2位月份(R01,R02……,R12)

例:纳税人识别号为110108123456789的企业5月份的认证数据,其汇总数据输出文件名为23456789,R05

2、文件内容格式

文件为纯文本文件,同一行各项内容以空格符分隔,文件 具体内容如下:

纳税人识别号  认证所属月份

认证相符发票份数  认证相符发票金额   认证相符发票税额

认证不符发票份数  认证不符发票金额   认证不符发票税额

密文有误发票份数  密文有误发票金额  密文有误发票金额

无法认证发票份数

(二)报税子系统传出存根联信息

1、文件名约定

输出文件名:纳税人识别后8位

文件扩展名:B+2位月份(R01,R02……R12)

例:纳税人识别号为:110108123456789的企业5月份的报税数据,其汇总数据输出文件名灾23456789 B05

2、文件内容格式

文件为纯文本文件,同一行各项内容以空格符分隔,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纳税人识别号  报税所属月份  报税成功标志

正常发票份数  正常发票金额  正常发票税额

作废发票份数  作废发票金额  作废发票税额

(三)文件格式说明

1、认证月份和报税月份格式为YYYYMM。

2、报税成功标志:成功Y,不成功N。

六、案例一

(一)某局应用现状

报税系统及认证系统均使用单机版

片管软件的平台为FOXPRO2.5FORDOS,网络操作系统为Net Ware4.11,服务器采用专用微机服务器,工作站为PC机,采用了IC卡电子申报方式。纳税人通过采集发票使用的具体明细和进项发票抵扣明细,生成增值税申报表,持IC卡到申报厅申报。

(二)技术实施方案

1、将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防伪税控认主子系统进行升级。将V3.42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V3.21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进行测试,根据所提供的功能确定数据比对方式。

2、在征管软件的服务器中设置报税、认证数据接收共享目录(BTACN/SBBD)。将报税机安装网络登陆办件,使出NOVELL服务器,可以防问共享目录(BTACN/SBBD)。一般纳税人报税完毕后,执行报税系统提供的企业报税汇总数据传出功能,输入税务登记号及传出路径(BTACN/SBBD),将报税信息传入共享目录,为申报比对提供发票报税信息。

3、开发认证系统数据读取软件,为申报比对提供发票认证信息。

由于纳税人认证时间与报税、申报时间不一致,上月月底前可多次进行认证,且发票认证子系统V3.21版只提供了按户汇总输出功能,为避免纳税人等候时间,该局信息中心开发了认证系统数据读取软件。认证人员在上月月底全部认证工作完毕后,从认证机通过软盘读取当月全部认证数据,执行此软件,将所有认证发票按户进行累加,生成纳税申报比对所需的分户的当月认证信息(DK1,DBE)放入共享目录(BTACN/SBBD),为申报比对提供共发票认证信息。

4、修改IC卡电子申报接收软件,实现申报与报税、认证信息的票先期比对。

该局信息中心对CI卡电子申报接收软件进行了修改,在申报数据接受前,进行申报表附列资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数据与报税信息的计算机自动比对(比对发票开具数量、销售额、税额, 两者必须相等),通过输入当期认证且当期抵扣数据,进行进项税额的比对(比对发票认证数量、销售额、税额,认证系统采集的数据必须大于或等于申报资料中填列的数据),比对不符,可以强行通过,并记录到比对不符数据库(BDCWDBF。DBF)中,保证后期处理。

5、编制了比对错误查询打印程序,按所属期打印比对不符企业,便于进行分析、评估及进一步处理。

(三)DOS环境下将报税计算机连至服务器

在DOS下插下novell第一张光盘,进入光驱根目录下,键入install命令,在出现的安装界面中选择English,然后按下一步执行默认安装,而后会出现选择网卡界面,按照本机的网卡类型选择安装,如果本机的网卡类型不在列表内,选择从文件安装,插入网卡的驱动软盘,从软盘中选取。最后点下一步直到安装完成。安装程序会在C盘根目录下安装一个novell 目录,并在autoexec.bat文件中加入callC: \novell \client32 \startnet.bat语句,调用client32程序。此时需要人工插入语句lobin用户名,此语句将报税计算机连接至服务器。需要注意的是,要在novell服务器上加入此用户,并将此用户的映射目录加入到此用户的登陆脚本中。这样才能将此用户的文件输出到服务器指定位置。此时,报税计算机已连至服务器,设置好输出的路径即可进行一窗式处理。

Startnet.bat文件内容如下:(以NE2000网卡为例)

Novell\clien32\nios.exe\w

Novell\clien32\Isl.com

Novell\clien32\nl60di.com

Novell\clien32\nesl.com

Novell\clien32\ne2000.com

LoadC:\Novell\client32\lslc32.nlm

LoadC:\Novell\client32\pc32mlid.lan

LoadC:\Novell\client32\ipx.nlm

LoadC:\Novell\client32\client32.nlm

(四)windows环境下将报税计算机连至服务器

首先保证安装的操作系统已正确安装网卡驱动,并已将nwlink ipx\spx协议安装。然后将w9531cs.exe文件拷贝到本机,此文件为novell客户端安装文件 ,可从novell网站获得。在Windows下执行W9531cs.exe,会弹出DOS窗口,为解压缩窗口,按照提示按Y,半安装文件解压至指定目录 。进入安装目录,执行setup.exe,按照默认设置安装,在安装过程中可能会要求设置首选服务器等参数,请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安装结束后,重启计算机,在弹出的client32使出界面,还可以选择目录树等参数,如果没有在安装过程填写参数,现在还可以选择。

填写好用户名和密码后将报计算机连接至服务器。需要注意的是,要在novell服务器上加入此用户,并将此用户的映射目录加入到此用户的登陆脚本中。这样才能将此用户的文件输出到服务器指定位置。此时,报税计算机已连至服务器,设置好输出的路径即可进行一窗式处理。

七、案例二

(一)基本情况

某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的报税系统及认证系统均使用单机版。征管软件使用ORACLE版CTAIS。绝大数一般纳税人采用了IC卡申报。

该所网络是一个VLAN。但是涉及到金税工程的前如计算机都是单机的没有联入LAN中。因此不论是认证还是报税的计算机都是独立的,数据共享成为难题。而CTAIS蝇报窗口的计算机都是连接到网络中的。所以金税工程的计算机和CTAIS基本是没有任何联系的。

(二)技术解决方案

1、确保金税工程数据的安全性和单机版认证和报税系统的可靠性。

金税工程数据安全关系到全市、全国数据比对的准确性的大问题,因此不能有一点的差错。认证和报税系统的系统安全也关系到金税数据是否能够及时、准确的传输。所以该局信息中心采取了严格的措施,以确保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1)严格查杀病毒,在每台计算机中必须安装实时杀病毒软件,及时自动升级病毒码;2)每个工作日必须备份一次认证和抄报数据,并将其保存到指定的服务器,每台金税计算机在服务上建立自己的目录与计算机名相同(如:第一税务所01);3关闭与金税工程有关计算机的软驱和光驱。

2、在一个窗口实现一套键盘、鼠标和显示器管理两台PC多台PC机共用一套键盘、鼠标和显示器的问题。切换速度快,它只是一个物理开关,不需要外加电源。

3、实现纳税人到任意窗口的抄报税

原来纳税人的抄报税是分窗口的,固定纳税人到某个窗口去抄报税。现在要把第一个窗口的都变成既可以抄报也可以申报,就要在每一台抄报税计算机中导入所有一所的防伪税控企业基本信息。

(三)实施方案

该局的"一窗式"解决方案如下:

1、高速窗口设置。将税务所现行独立的纳税申报窗口、抄报税窗口和认证窗口合并为一个窗口,统一办理防伪税控报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和纳税申报手续。

为了解决使用DOS版开票系统纳税人报送软盘的杀毒问题,确保系统的安全,暂时按照DOS版和Windows版分设窗口。

2、为了实现"一窗式"管理,对于计算机硬件采取以下措施:

(1)将CTSIS系统与认证系统调整到同一台计算机终端上。

(2)增加抄报税计算机终端和CTAIS应用计算机终端的内存,提高运行效率。

(3)采用转换器,将抄报税计算机和认证、CTAIS计算机两台主机共用一套键盘、鼠标、显示器。

(4)统一调整抄报税计算机的认证、CTAIS计算机的配量数量,增加认证系统所需的扫描设备,相应增加并安装抄报税和认证的金税卡。

(5)搭建共享数据用的文件服务器NOVELL NETWEAR4.11。

(四)工作程序

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步,受理抄报税的申报资料

申报受理窗口受理企业报送的抄有申报所属月份纳税信息的税控IC卡、备份数据软盘(使用Windows版开票系统的企业不用拷贝软盘)、列印的专用发票清单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第二步,处理抄报税

申报受理窗口通过报税系统核对企业报送的税控IC卡与备份数据软盘中数据的一致性(Windows版开票系统不需要核对),并与列印的专用发票清单和手工填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进行逻辑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加盖"已报税"戳记并签名。

第三步,处理纳税申报。

申报受理窗口按照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不同形式分别进行处理:对于使用IC卡申报形式的,将IC卡读入CTAIS系统;对于使用手工申报形式的,将〈增值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录入CTAIS系统。

第四步,进行数据比对

进入CTAIS系统后,系统自动读取防伪税控单机版伪报认证系统传递过来的文本文件,弹出对话窗口,显示该纳阁人本月防伪税控抄报和认证数据。如果在指定的目录找不到对应文件,申报受理岗可以通过系统"查找文件"的提示手工指定文件 。

保存申报表数据前,系统将根据抄报数据、认证数据与申报数据进行自动比对,如果比对不符,系统将显示这一比对结果的对话窗口。

申报受理人员须根据系统显示数据和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进行比对,认证系统采集的进项税额必须大于等于申报表列资料中所填列的"本期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报税系统采集的销项税额必须与申报表附列资料中所填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项税额相等,凡逻辑关系不符的,均为申报异常。

第五步,申报异常的处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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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税务机关仅认形式,实际出资人即可能为“取回本属于自己之物”而缴一笔税。问题在于:法律与实践,于何种程度上认可“实质”、从而豁免此项税负。

  二、可资依据的规则线索及其边界

  我国目前并无针对“个人间股权代持还原”的统一、明确的征免税规定,但有两条关键线索。

  (一)国税函〔2005〕130号:转让“是否真正完成”为分水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确立了一项关键区分:

  · 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裁决解除合同及补充协议、停止执行原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因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转让关系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股权转让合同已履行完毕、其后再解除合同收回股权的,属于另一次股权转让,原已缴个税不予退还。

  该批复所确立的逻辑——转让是否真正完成、收入是否实现、是否经法定程序解除——对代持还原极具参考价值:它指向“经法定程序恢复原状”与“另一次应税转让”之间的根本区别。

  (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特定代持的明确口径

  对一类特定代持,规则是清晰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规定: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的限售股,企业转让该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完税后再向实际所有人分配。惟其适用范围有限(仅限股改造成、企业代持的限售股),不能简单套用于一般自然人间的代持。

  (三)一般代持还原:仍属“视地方、凭证据”的疑难领域

  对最为常见的自然人间的代持还原,因缺乏全国统一规定,各地税务机关口径不一:有的认可“实质所有、不视为转让”,有的坚持“形式变更、按转让课税”,亦有要求充分举证证明代持关系真实存在者。需要客观指出的是,目前尚无直接就“代持还原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作出认定的、公开的具名生效判例,争议更多停留在税务机关的征管口径层面——这也意味着,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案证据与事前沟通。此种地区差异与不确定性,正是代持还原最大的风险来源,亦是律师前置判断最能创造价值之处。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代持“无处安放”。在中国境内首发上市(IPO)审核实践中,“股权清晰”是基本要求,发行人历史上的股权代持,通常须在申报前彻底还原,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如实披露代持的形成原因、还原过程与相关税务处理;只要代持关系真实、还原属于“恢复原状”而非新的利益安排,实践中基本不构成IPO的实质性障碍。这说明,代持本身并非“无解”——关键始终在于关系真实、还原清晰、税务处理经得起检验。

  三、关键变量:还原是否构成“真实、已实现的转让”

  将上述线索贯通,可得一项对实操极为重要的判断:代持还原是否被课税,根本上取决于它是否构成一次“真实、已实现的股权转让”——若实际出资人自始享有股权、还原只是让登记回归实质、并未发生真正的财产转移与所得实现,就不应被简单视为一次新的应税转让。

  这一判断的落点在“实质”:国税函〔2005〕130号所确立的,正是“转让尚未完成、收入未实现即不课税”的精神——它指向的是交易的真实状态(股权自始归属、并未发生真正的转移与所得实现),而非某一种形式或程序。

  这里可以借鉴司法实践对“股权实际收入认定”的态度。需要说明的是,以下案件本身并非代持还原纠纷,而是一起因转让价款经补充协议变更而引发的退税争议;但其对“股权转让的实际收入如何认定、收入尚未真正实现时能否课税”的处理,对分析代持还原是否构成应税转让,具有借鉴意义。在该案中(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2018〕苏1302行初191号),转让方在部分收款、办理工商变更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因受让方逾期付款,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对转让比例与价格作出调整;转让方申请退税,税务机关仅部分退还,转让方不服涉诉。法院认为,退税之争根本在于股权转让收入的认定——税务机关将转让方在合同履行中收到的阶段性款项径行作为转让收入计税,因双方并未将该款项确定为交易价,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遂撤销原退税决定、责令重新处理。

  该案的启示在于:收入是否真正实现,直接影响税务处理能否成立。 这与国税函〔2005〕130号“转让尚未完成、收入未实现则不课税”的逻辑相通——代持还原若要主张“非应税”,同样要落到“是否存在真实、已实现的转让所得”这一根本问题上。

  但须看清一条边界:“解除合同、原价收回”与“另一次转让、事后减价”是两回事。130号的免税待遇,对应者为“交易自始未真正完成、经法定程序回归原点”,而非“先行完成、其后反悔”。代持还原欲援用此一逻辑,关键在于证据与程序的真实性:能否证明代持关系自始存在、还原系“恢复原状”而非“新的转让”。

  须予警示:代持还原的税务认定,看的是“实质”而非“形式”。任何安排都必须建立在真实的代持关系之上;切不可为税务目的而虚构交易或诉讼——否则非但不能免税,更可能触及偷税乃至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

  四、律师前置方案:将本不该缴的税负挡于门外

  “代持还原”并无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答案,但有一套可予前置的合规动作。

  1.代持期间即建好证据链:书面代持协议、实际出资凭证、资金流水、分红与表决权实际行使的记录——此为日后证明“实质所有”之根本,远较还原之时临时补证为有力。

  2.还原之前先作税务定性评估:判断本次还原更接近“恢复原状、非应税”抑或“应税转让”,预估核定风险与本地口径。

  3.夯实代持关系的真实性与证据:还原能否被认可为“恢复原状”,根本上取决于代持关系是否真实、证据是否完整,而非依赖某种特定形式或程序;切忌为税务目的而虚构交易或诉讼。

  4.认清边界、不逾红线:130号的免税对应“未完成的转让经法定程序解除并原价收回”,事后减价、已完成交易的反悔不在此列,更不得虚构诉讼。

  5.事前沟通本地口径:因各地实践不一,重大还原之前即就税务处理与主管机关沟通,必要时争取书面确认或预约裁定。

  6.并购、上市语境下尤须审慎:拟上市或被并购前的代持还原,会同时受到IPO合规审查与税务监管的双重审视,务必将税务处理与还原方式一并设计、一并前置。

  代持还原的税务问题,高度依赖代持关系的真实性、还原的方式与程序、以及主管机关的口径。但有一条原则是确定的:真实、留痕、择定正确的程序,是将本不该缴的税负挡于门外的稳妥路径——而此三者,皆须于还原之前,由专业判断预先布置。


  作者简介

  张 乐   合伙人

  le.zhang@allbrightlaw.com

  邵 帅   合伙人

  shaoshuai@allbrightlaw.com

房地产公司如何合理处理开发成本及其他费用的进项税?

房地产公司如何合理处理开发成本及其他费用的进项税?

  解答:

  下面根据2026年最新规定予以说明。

  一、精准划分可抵扣与不得抵扣项目

  (一)不得抵扣项目判定标准(依据:《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

  1.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2.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3.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4.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

  5.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

  (二)混用项目进项分摊规则(依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3 号第一条第四项)

  成本、费用同时用于一般计税应税项目与不得抵扣项目、无法单独划分用途的,按月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3 号第一条第四项: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当期无法划分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简易计税销售额 + 免税销售额)÷ 当期全部销售额

  年度清算要求(依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次年 1 月纳税申报期,按全年销售额重新清算,多转出税额可转回抵扣,少转出需补做进项税额转出。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同时混用一般 / 简易计税项目,进项税额可全额抵扣,无需分摊转出。

  (三)会计处理流程(依据:财会〔2016〕22 号)

  取得不得抵扣项目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同步借记开发成本/管理费用、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完成发票勾选认证后,将待认证进项税额转入成本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四)准予正常抵扣项目范围

  开发成本类: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13% 税率专票)、建筑工程服务(9% 税率专票)、有形动产设备租赁(13% 专票)、勘察、设计、监理服务(6% 专票)。

  期间费用类:广告宣传、测绘、审计、法律咨询、办公设备、公务出差住宿费(6%/13% 专票)。

  二、规范取得、保管法定抵扣凭证(依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一)法定有效扣税凭证清单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发成本、现代服务主流抵扣凭证);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代扣代缴增值税完税凭证;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农产品收购 / 销售发票(采购苗木、建材农产品适用)。

  (二)票据全流程管控要求

  业务合同、资金流、货物 / 服务流、发票信息保持一致,杜绝虚开发票风险;

  报销单据备注支出用途、对应计税项目(一般计税 / 简易计税),留存合同、付款凭证、项目进度资料备查;

  纳税申报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扣税凭证用途勾选确认;现行政策已取消勾选确认期限,发票取得后任意所属期均可勾选抵扣,但长期滞留未勾选发票会触发税务风险核查,建议按项目进度及时完成勾选。

  三、土地价款差额计税特殊处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0 号)

  (一)政策逻辑

  房企一般计税项目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征地拆迁补偿款,无法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不适用进项抵扣,采用销项税额抵减方式扣减当期销售额,减少销项税额。

  (二)标准计算公式

  当期销售额 =(当期全部房款及价外费用 - 当期允许扣除土地价款)÷(1+9%)

  当期允许扣除土地价款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三)合法扣除备查凭证

  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监制土地出让金票据、拆迁补偿协议、银行付款流水、拆迁户签收凭证。

  四、各类服务类费用进项抵扣细分规则

  (一)可全额抵扣服务(用于一般计税应税项目)

  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广告推广、前期策划、审计评估、办公不动产租赁,取得 6% 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额全额抵扣。

  (二)住宿服务抵扣区分(依据:《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

  准予抵扣:员工公务出差住宿费,取得合规 6% 专票,进项正常抵扣;

  不得抵扣:客户招待住宿、员工团建旅游、职工探亲住宿(归属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三)餐饮、娱乐、居民日常服务统一规则(依据:《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

  所有餐饮、娱乐、居民日常服务,无论业务招待、员工就餐、团建用途,进项税额一律不得抵扣,无需勾选抵扣,直接全额计入成本费用。

  (四)贷款利息及配套融资费用抵扣规则(依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1.房企各类银行、信托、民间借贷产生的利息支出,属于购进贷款服务,对应进项税额暂不得抵扣;

  2.向贷款方支付、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进项税额同步不得抵扣;

  3.补充区分: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支付的担保费,不属于贷款方收取的配套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正常抵扣进项。

  五、落实留抵退税政策,缓解开发资金占用(依据:《增值税法》第二十一条)

  (一)法定基础规则

  当期进项税额合计大于当期销项税额形成期末留抵的,企业二选一:①结转下一纳税期继续抵扣;②按配套公告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二)房企实操管理要点

  分项目建立进项税额台账,区分一般计税、简易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简易计税项目进项不得计入留抵退税基数;

  退税申报前完成全部发票勾选、混用项目进项分摊与进项转出调整,留存项目开发进度表、销售计划、成本合同备查;

  符合增量、存量留抵退税条件的,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配套公告规定计算可退税额,按期提交退税申请。

  六、资产重组业务进项留抵结转抵扣规则(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3 号,2026 年 1 月 30 日发布,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

  (一)法定适用前置条件

  房企发生合并、分立、业务整体划转,同步转让对应资产、关联债权负债、全部从业人员,转让方、接收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转让方完成税务注销登记。仅转让资产、无配套负债与人员的,不适用本政策。

  (二)进项结转操作流程

  转让方注销前未抵扣的期末留抵税额,凭税务机关出具《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全额结转至接收方,由接收方后续申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