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2005]19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通知
发文时间:2005-12-06
文号:国税发[2005]192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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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国务院颁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5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简称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各项工作,确保预算资金安全和有效,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

  《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对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国家税务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条例》,正确理解和掌握《条例》的精神和内容,自觉遵守财经法纪,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本单位对《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教育培训计划,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单位领导、财务主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尽快使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深刻领会和掌握《条例》内容,为在工作中更好地落实《条例》奠定基础。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财务工作,积极支持财务人员履行职责,确保各项财务制度落实。各级财务部门要带头学习和运用《条例》,增强实施《条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二、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制度,开展自查自纠,纠正各种财务违法违规行为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推行财务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落实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建立自觉遵守财经法纪的监督机制。按规定设立财务机构,切实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严格对大额支出和原始凭证的审核,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专项资金使用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配备、任用合格会计人员,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对照《条例》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违反《条例》的行为,对是否按规定设立财务管理机构,是否按规定配备财务人员,是否按规定编制、批复、执行预算,各种收入是否纳入单位统一核算和管理,是否存在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行为,银行账户是否按规定开设,基建项目是否按规定立项和审批,是否按规定程序采购和处置国有资产等进行检查,结合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针对查找存在问题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完善措施,及时纠正,认真整改。对拒不纠正和整改的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及时制定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建立和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化对财务管理权的监督和制约,根据《条例》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总局将制定具体的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处分办法,建立财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财务管理权限和义务,将各项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人员。各地要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堵塞漏洞,依法办事,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有错必究,预防和避免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各地要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内控制度,细化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工作奖惩制度,促使本部门、本地区财务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制度规定,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各级财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做好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形成渠道畅通、分工协作的有效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联系沟通制度,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在监督检查违法违纪行为过程中,对违法事实清楚、依照《条例》应给予行政处分的机关工作人员,要按照程序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加强监督和检查,促进《条例》贯彻落实

  各级国税机关要及时将本地区学习和贯彻实施《条例》情况上报上级机关。省、地(市)国税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帮助研究解决执行《条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都要对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内部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要加强对各地贯彻实施《条例》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提高财务监督水平。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条例》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条例》的有效落实,为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税系统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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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同一区域内(指县、区、县级市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采取“一照多址”经营的,虽然其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不同,能够分开核算,但仍应由其总机构登记所在地税务机关统一管理,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应汇总区域内所有经营场所的经营收入,向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及其他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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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的纳税人定期开展走访巡查、风险评估,引导纳税人合规经营、诚信纳税,防止其利用“一址多照”或“一照多址”拆分、转移、隐匿销售收入,及时查处逃避税和骗享税费优惠的行为,为各类市场创业主体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AI开票时将“柚子味鱼排”写成“柚子”,怎么办?

当下人工智能(AI)应用逐渐深入各行各业,如何依托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赋能企业开票,将传统需要人工判别的开票内容,转变为规则自动化、判别智能化的AI链路数智化开票,值得关注和探索。

  人工开票面临“选码”难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兴产品快速涌现。传统开票系统依赖开票员人工选取每个商品的开票信息,存在个体主观认知偏差且人工处理速度较慢等问题,难以适应复杂的行业特性与政策变迁。

  商品编码、税目及税率的选择需同时匹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海关总署颁布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等多套编码体系。

  以常见的薯片为例,因工艺不同,在税收分类编码中分为两个不同的条目。原切薯片的税收分类编码条目为“焙烤松脆食品”(编码103020105),对应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产品通用名“原切马铃薯片”;薯泥压制薯片的税收分类编码条目为“膨化食品”(编码103020104),对应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产品通用名“膨化食品”。有的财务人员未接触过生产线,见“薯片”即选“膨化食品”,将不同工艺混为一谈,导致选错、用错、开错发票。

  一方面,目前的商品编码体系较多,有待统一;另一方面,编码设计滞后于新业态的发展速度。一些新兴产品、复合型商品等没有与之完全对应的条目,存在“无码可选”的问题。有的企业“自主创标”,根据自有业务管理便利创建内部类目,无法与现有商品编码直接对应。有的电商平台自建分类标签,对部分携带附加服务属性的复合型商品等,开票选码依赖电商平台财务人员主观判断,不同电商平台开具发票信息可能不同。

  当前人工智能同样可能误判商品信息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广后,纳税人可将原税控设备中的客户和商品编码等信息批量导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通过特有名词、关键词匹配的线性逻辑实现快速开票,解决了人工选码效率低、跨平台数据割裂等问题。但是商品编码体系较多、对复合商品的赋码标准缺乏等影响因素依然存在。

  笔者认为,可探索“数据获取—语义理解—多维校验—动态优化”的AI全流程链路开票模式,以更好应对复杂开票场景。依托AI语义处理能力,理解复杂的业务并简单描述,再将其自动匹配到最接近的编码,结合业务合同、支付记录等多维数据交叉校验,不断优化匹配规则。

  从目前来看,实现链路开票尚存待解难题。

  数据质量有待加强。数据校验和机器学习对数据质量要求较高,目前纳税人自行填写商品信息开票的模式让开票行为自由度更高,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有效数据与无效数据掺杂的情况。例如,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兼营物业管理和停车服务,开票时惯性思维选择“现代服务”税目,适用6%的增值税率,未将停车服务对应的销售数据正确开具为不动产经营租赁发票,适用9%的增值税率。这使得日常税收征管中预警模型对风险识别的误判率上升,需要人工耗费大量精力追溯数据链路、校准算法逻辑。自由填报数据后失真的错误数据可能“污染”AI模型,AI可能将错误模式视为合理行为,导致错误推荐编码、税率错配等。

  AI应用的技术水平也有待加强。当前AI对非结构化数据解析能力有限,开票项目名称中出现多种规格名、品牌名等数据时,会对商品适用税率判断造成干扰。如开票项目名称为“柚子味鱼排”,AI可能误判商品为“柚子”。同时,在诸如混合销售或减免税政策等复杂业务场景下,AI误判率增加,需要人工介入复核。

  此外,各个行业的商品分类逻辑差异显著,单一AI模型难以兼顾各行业特征,每个垂直领域模型调试都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并且随着行业发展、政策变动等因素还需要模型能够快速迭代响应,调试成本较高。

  “链路开票”落地的解决方案设计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进一步优化商品编码,升级税率、征收率的智能推荐系统等,推动实现销售货物或劳务过程的争议前置、校验前移、标准先定、链路闭环。

  构建商品全生命周期溯源体系。在商品编码与《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等现有编码规则匹配之外,拓展匹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GS1编码数据,构建开放共享的商品服务编码知识库。可通过AI自动生成基础词条,匹配对应商品,根据行业标准、优惠政策等变化及时更新对应词条,供纳税人和税务人实时查询使用。通过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实时调取商品名称、规格、材质等基础信息,依托GS1编码基础标识体系,为每个商品生成独有的“税收数字身份证”,保证企业开具发票时可以“识码寻码”,通过单个商品唯一的“税收数字身份证”选择与之对应且正确的商品编码和税率、征收率。通过管理商品“税收数字身份证”,获取相关商品的流通路径和销售情况,为行业趋势和经济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推动分类体系规范融合。基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服务注释条款,探索构建“业务场景—服务类型—编码税率”模型。在数电发票开票平台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解析业务合同和商品关键词,根据关联属性强、中、弱三层清分处理。对于强关联的关键词自动关联匹配相应商品编码和税率,初步清分出标准化商品征收信息。对于中、弱关联的商品做好人工复核标记,提示转入人工确认环节,可人工一键处理的简单复核业务在确认后更新开票模型知识库。同时,由税务与行业领域的专家代表组成编审委员会,对清分后无法判别的弱关联争议条目进行人工裁定,将可能存在的争议环节前置,提供企业异议申诉渠道,会商解决后定期更新商品服务编码知识库,通过动态增补尽量实现所有货物服务商品代码、名称及税率、征收率的正列举和更新维护。

  打造智能开票精准智控系统。探索扫码开票、人工预填开票和图像识别开票三类开票模式,提升企业规范开票效能。针对已有商品“税收数字身份证”的规范化商品,通过扫描对应的商品“税收数字身份证”码,自动匹配对应商品税收分类编码和税率开具发票,并根据购买方付款的账户信息自动发送给购买方。在开票环节,依托数电发票提高开票效率,同时推进智慧税务场景建设辅助校正开票准确率,实现商品流通全链路自动化“无感”开票。

  通过“系统智能化预填+人工校验修正”的人机协同模式,自动获取纳税人前期人工预填数据,根据业务类型自动预填必填项目,纳税人仅需人工核对补充,解决标准化系统难以覆盖复杂交易场景的问题,同时通过人工修正结果反哺系统迭代开票监测,双向反馈降低误开率。开票系统增设描述词过滤模型,自动屏蔽“柚子味”“芝士味”等风味描述词,聚焦核心商品词预填,当人工核对时弹出提示框“检测到风味描述词,请确认实际商品是否为鱼排?”确认即开票,修正即通过人工修正补充商品特征描述,训练模型提示预填准确度。

  对未纳入GS1编码体系的非标商品,如定制商品、手工制品等,可以采用“图像特征提取+语义分析”技术识别商品外观、结构,智能生成推荐编码,并按照对应税率开具相应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