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出《关于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对包含高速探伤检测仪等商品在内的55个税则号列商品,从2020年2月28日到2021年2月27日不再加征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
已经加征的关税商品,在2019年度已经做了相关成本,对已经加征关税事后退还的情况,如何做财税处理?以下分析供参考(如有不同意见,欢迎添加微信A1-yellow沟通):
01、账务处理
2019年度按照实际征收的关税计入相关成本,依据的是2019年度执行的关税政策,此次退还,属于关税政策的变化。2019年度做的账务处理,并不属于会计差错,不需要调整以前年度的成本,可以直接在收回退税款时计入当期损益,由于该事项不属于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财政补助,不通过其他收益核算,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后附春风动力公告也做类似处理。
02、企业所得税处理
上述营业外收入,可以在收到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不需要计入20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两者的差异在于,计入2019年度、2020年度,可能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例如:某企业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50万,适用小微企业税率,获得100万关税退还,如计入2019年度,则会导致2019年度不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全部需要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是出现其他2019年度、2020年度适用不同税率的情形,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也不同。
03、增值税处理
退还的关税,本身不属于政府补贴,只是多交了退还,不涉及缴纳增值税。对于应加征关税多交的增值税,按规定抵扣,此次并不做退还处理。即使是获取的政府补助,,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不直接挂钩的,也不属于需要缴纳增值税的范围,不需要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文第七条)。
综上,获取的关税退还,可以在收到时计入营业外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
目录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07企业基础信息表及表单选择
14纳税调整明细表
38税收优惠明细表
4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47弥补亏损明细表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一、政策提示
(一)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政策提示
1. 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
2019 年以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如下(需同时满足):
(1)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其中:
资产总额:指资产总额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 = 全年各季度平均值 /4。
从业人数:指全年季度平均从业人数(计算方法同上)。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2.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所得税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① 2023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② 分支机构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③ 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政策,如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以后年度符合了相关政策享受条件,应先修改相关行业后,再申报享受相关政策。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具体享受条件及相关要求请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按照文件规定需符合相应条件或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清单认定,不符合相应条件的小微企业不能享受有关政策。
(3)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会带来折旧计提和扣除的税会差异。对于该项资产而言,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当年,对允许一次性扣除的金额与会计核算计提折旧金额之间的差额要进行纳税调减;在以后年度,则要对会计核算计提折旧的金额进行纳税调增。
此处主要列举小型微利企业常见扣除项目,具体扣除条件及相关要求可参考下文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填报要点。如企业发生其他扣除项目,可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做纳税调整。
(二)涉及纳税调整的常见限额扣除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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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pdf(请在网页端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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