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哪些属于股权转让的收入范围?

【问题】

哪些属于股权转让的收入范围?

【回答】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1. 股权转让收入包括哪些?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这是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基本原则。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tips: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2. 股权原值怎么确定?

通常情况下,股权原值按照纳税人取得股权时的实际支出进行确认。

如纳税人在获得股权时,转让方已经被核定征收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此次转让时,股权原值可以按照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税务机关核定的转让方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定。

3. 合理费用是指什么?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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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5-31
来源:洋浦税务

答疑股权转让的时间点规定有哪些?

【问题】

股权转让的时间点规定有哪些?

【回答】

☛ 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 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 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 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 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3. 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4. 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5. 上文所述股权转让情形中的4-7项行为已完成的;

6. 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tips:居民个人取得财产转让所得但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有扣缴义务人但未扣缴税款的,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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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5-31
来源:洋浦税务

答疑股权转让与股权撤资,企业所得税处理有何不同?

【问题】

企业发生股权转让与股权撤资在企业所得税处理有何不同的规定?

【回答】

股权转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 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撤资或减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五条 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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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5-31
来源:会计网校

答疑个人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种?

问:

个人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种?

答: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股权转让日益普遍和频繁,一起来学习一下相关知识点吧。

 个人股权转让 

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出售股权;公司回购股权;以股权抵偿债务;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其他股权转移行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股权转让收入包括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以下几种形式的经济利益: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其他形式。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个人转让股权涉及税种 

个人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1、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产权转移数据属于应纳税凭证,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等转移书据。按价款的万分之五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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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5-29
来源:北京税务

答疑股权转让不成功,股权转让款被返还的情况下是否可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问题:

股权转让不成功,股权转让款被返还的情况下是否可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在股权转让出现问题,股权转让款被退还的情况下已纳税款是否应予以退还,需要根据合同是否履行完毕、股权是否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转让人是否收到过股权转让款这3大要素来进行判断:

1、若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则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2、若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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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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