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与银行发生业务时,银行为我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将收付款手续费开具专用发票;将承兑贴现利息开具普通发票,税率都是6%,这样是否合理?是否有依据?
发文时间:2018-04-01
来源:三丰智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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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收付款手续费开具专用发票,贵公司取得相关增值税发票可以进行抵扣;而贴现利息属于贷款服务,贵公司购买贷款服务,贴现利息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进行抵扣。所以,银行发票处理是有政策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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