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622 享受主体: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
优惠内容:对所属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予以免征。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1801891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