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股东做出了分红的决议,但是我们并没有按照股东会决议给股东支付分红款,其中有一个股东是境外的公司,那么我们是否需要给这个境外的股东代扣企业所得税?
发文时间:2021-09-27
来源:焦点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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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应源泉扣缴的所得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相关应纳税款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实际支付之日。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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