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因此,未提足折旧不使用的房屋和设备仍然要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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