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税公告2023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发文时间:2023-06-14
文号:渝税公告2023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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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渝税公告2023年第3号              2023-06-14

  为进一步方便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市自2023年7月1日起,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化调整申报缴纳流程内容

  自2023年7月1日起,将现行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方式调整为用人单位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具体范围是:用人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其职工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和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

  二、申报缴纳方式及时限

  (一)用人单位每月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继续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

  (二)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2023年已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年度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无需重新申报;还未申报的,自2023年7月1日起向税务部门申报。

  (三)用人单位补缴2023年7月1日前社会保险费欠费以及办理特殊情形缴费,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核定应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缴纳。

  三、申报缴纳渠道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业务。

  四、其他事项

  (一)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等业务继续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办理。

  (二)用人单位在办理申报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33人力社保服务热线、12393医疗保障服务热线咨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14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的解读

  为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发《关于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费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服务工作事关百姓福祉和民生保障。目前,我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先核定应缴费额、再推送税务部门征收费款的方式,涉及部门多,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服务水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决定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实行用人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自行申报”),将申报和缴费两个事项统一为向税务部门一家办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实行自行申报是深化社会保险费征管领域改革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便利化、智能化水平,不断增强缴费人获得感。主要体现在“三化”:税务部门提供政策辅导、咨询服务、申报缴费提醒以及优惠政策推送等服务,逐步实现辅导“精准化”;逐步改变以表单为载体的传统申报模式,通过信息系统为用人单位提供自动计算、预填单等申报服务,实现费额计算“智能化”;为用人单位提供“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等多元化申报缴费渠道,切实满足不同群体申报缴费需求,实现办事渠道“多样化”。

  二、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主要是将当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先核定应缴费额、再推送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用人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实行自行申报后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有什么变化?

  实行自行申报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参保登记(即人员增加、人员减少等业务)等业务仍按照现有流程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请办理。

  用人单位继续按照现行政策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和调整业务,缴费基数仍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每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可以对申报信息进行撤销、修改、补充),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哪些群体需要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此次实行自行申报主要是针对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和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继续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实行自行申报后,申报缴费的便利性会不会受到影响?

  目前,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已经建立了常态化部门协作机制,在推动业务联办、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缴费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税务部门为用人单位提供“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等多元化申报缴费渠道,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税服务厅等渠道申报缴费。总体上,实行自行申报后,申报缴费的便利性不受影响,同时因渠道增加,用人单位办理申报缴费业务更加便捷高效。

  六、实行自行申报会不会增加缴费人缴费负担?

  此次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旨在提高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涉及现行缴费政策调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基数、应缴费额继续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同时,已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核定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2023年当年缴费基数,税务部门将继续沿用,无特殊情形不再调整。尚未申报年度工资总额的,向税务部门申报。因此,此次优化调整不会增加缴费人缴费负担。

  七、实行自行申报会影响缴费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吗?

  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制度化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准确传递参保、缴费等信息,数据时效性和安全性有充分保障,不会影响缴费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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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开票时将“柚子味鱼排”写成“柚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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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开票面临“选码”难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兴产品快速涌现。传统开票系统依赖开票员人工选取每个商品的开票信息,存在个体主观认知偏差且人工处理速度较慢等问题,难以适应复杂的行业特性与政策变迁。

  商品编码、税目及税率的选择需同时匹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海关总署颁布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等多套编码体系。

  以常见的薯片为例,因工艺不同,在税收分类编码中分为两个不同的条目。原切薯片的税收分类编码条目为“焙烤松脆食品”(编码103020105),对应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产品通用名“原切马铃薯片”;薯泥压制薯片的税收分类编码条目为“膨化食品”(编码103020104),对应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产品通用名“膨化食品”。有的财务人员未接触过生产线,见“薯片”即选“膨化食品”,将不同工艺混为一谈,导致选错、用错、开错发票。

  一方面,目前的商品编码体系较多,有待统一;另一方面,编码设计滞后于新业态的发展速度。一些新兴产品、复合型商品等没有与之完全对应的条目,存在“无码可选”的问题。有的企业“自主创标”,根据自有业务管理便利创建内部类目,无法与现有商品编码直接对应。有的电商平台自建分类标签,对部分携带附加服务属性的复合型商品等,开票选码依赖电商平台财务人员主观判断,不同电商平台开具发票信息可能不同。

  当前人工智能同样可能误判商品信息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广后,纳税人可将原税控设备中的客户和商品编码等信息批量导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通过特有名词、关键词匹配的线性逻辑实现快速开票,解决了人工选码效率低、跨平台数据割裂等问题。但是商品编码体系较多、对复合商品的赋码标准缺乏等影响因素依然存在。

  笔者认为,可探索“数据获取—语义理解—多维校验—动态优化”的AI全流程链路开票模式,以更好应对复杂开票场景。依托AI语义处理能力,理解复杂的业务并简单描述,再将其自动匹配到最接近的编码,结合业务合同、支付记录等多维数据交叉校验,不断优化匹配规则。

  从目前来看,实现链路开票尚存待解难题。

  数据质量有待加强。数据校验和机器学习对数据质量要求较高,目前纳税人自行填写商品信息开票的模式让开票行为自由度更高,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有效数据与无效数据掺杂的情况。例如,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兼营物业管理和停车服务,开票时惯性思维选择“现代服务”税目,适用6%的增值税率,未将停车服务对应的销售数据正确开具为不动产经营租赁发票,适用9%的增值税率。这使得日常税收征管中预警模型对风险识别的误判率上升,需要人工耗费大量精力追溯数据链路、校准算法逻辑。自由填报数据后失真的错误数据可能“污染”AI模型,AI可能将错误模式视为合理行为,导致错误推荐编码、税率错配等。

  AI应用的技术水平也有待加强。当前AI对非结构化数据解析能力有限,开票项目名称中出现多种规格名、品牌名等数据时,会对商品适用税率判断造成干扰。如开票项目名称为“柚子味鱼排”,AI可能误判商品为“柚子”。同时,在诸如混合销售或减免税政策等复杂业务场景下,AI误判率增加,需要人工介入复核。

  此外,各个行业的商品分类逻辑差异显著,单一AI模型难以兼顾各行业特征,每个垂直领域模型调试都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并且随着行业发展、政策变动等因素还需要模型能够快速迭代响应,调试成本较高。

  “链路开票”落地的解决方案设计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进一步优化商品编码,升级税率、征收率的智能推荐系统等,推动实现销售货物或劳务过程的争议前置、校验前移、标准先定、链路闭环。

  构建商品全生命周期溯源体系。在商品编码与《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等现有编码规则匹配之外,拓展匹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GS1编码数据,构建开放共享的商品服务编码知识库。可通过AI自动生成基础词条,匹配对应商品,根据行业标准、优惠政策等变化及时更新对应词条,供纳税人和税务人实时查询使用。通过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实时调取商品名称、规格、材质等基础信息,依托GS1编码基础标识体系,为每个商品生成独有的“税收数字身份证”,保证企业开具发票时可以“识码寻码”,通过单个商品唯一的“税收数字身份证”选择与之对应且正确的商品编码和税率、征收率。通过管理商品“税收数字身份证”,获取相关商品的流通路径和销售情况,为行业趋势和经济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推动分类体系规范融合。基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服务注释条款,探索构建“业务场景—服务类型—编码税率”模型。在数电发票开票平台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解析业务合同和商品关键词,根据关联属性强、中、弱三层清分处理。对于强关联的关键词自动关联匹配相应商品编码和税率,初步清分出标准化商品征收信息。对于中、弱关联的商品做好人工复核标记,提示转入人工确认环节,可人工一键处理的简单复核业务在确认后更新开票模型知识库。同时,由税务与行业领域的专家代表组成编审委员会,对清分后无法判别的弱关联争议条目进行人工裁定,将可能存在的争议环节前置,提供企业异议申诉渠道,会商解决后定期更新商品服务编码知识库,通过动态增补尽量实现所有货物服务商品代码、名称及税率、征收率的正列举和更新维护。

  打造智能开票精准智控系统。探索扫码开票、人工预填开票和图像识别开票三类开票模式,提升企业规范开票效能。针对已有商品“税收数字身份证”的规范化商品,通过扫描对应的商品“税收数字身份证”码,自动匹配对应商品税收分类编码和税率开具发票,并根据购买方付款的账户信息自动发送给购买方。在开票环节,依托数电发票提高开票效率,同时推进智慧税务场景建设辅助校正开票准确率,实现商品流通全链路自动化“无感”开票。

  通过“系统智能化预填+人工校验修正”的人机协同模式,自动获取纳税人前期人工预填数据,根据业务类型自动预填必填项目,纳税人仅需人工核对补充,解决标准化系统难以覆盖复杂交易场景的问题,同时通过人工修正结果反哺系统迭代开票监测,双向反馈降低误开率。开票系统增设描述词过滤模型,自动屏蔽“柚子味”“芝士味”等风味描述词,聚焦核心商品词预填,当人工核对时弹出提示框“检测到风味描述词,请确认实际商品是否为鱼排?”确认即开票,修正即通过人工修正补充商品特征描述,训练模型提示预填准确度。

  对未纳入GS1编码体系的非标商品,如定制商品、手工制品等,可以采用“图像特征提取+语义分析”技术识别商品外观、结构,智能生成推荐编码,并按照对应税率开具相应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