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报送季度和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有期限?
发文时间:2017-01-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收藏
947

答: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的通告》第三条规定:“三、报送期限


  (一)财务会计报表季报实行按季报送的方式,纳税人需在季度终了后次月内报送上一季度的季报。


  (二)财务会计报表年报报送期限为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报送上一年度的年报。“


  因此,纳税人需在季度终了后次月内报送上一季度的季报,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报送上一年度的年报。


我要补充
0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