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非居民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以作为专项扣除在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问题:
非居民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以作为专项扣除在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复:
不能扣除。
答疑我们是一家小型招待所,登记的行业类型为住宿业,能否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因此,你单位如果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就可以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具体的困难企业标准和中小微企业认定条件,以本省具体实施办法为准。
答疑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有哪些?
答:缴费凭证主要有表格式完税证明、文书式完税证明、缴费证明,表格式完税证明相当于划转前的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可作为入账凭证,而文书式完税证明和缴费证明相当于缴费记录,不可作为入账凭证。
答疑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如何开具?
答:缴费成功后,企业可以到开户银行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也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开具税收完税证明,作为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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