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的,是否需要按照《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规定转出对应的进项税额?

【问题】我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等情形。请问我公司固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的,是否需要按照《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规定转出对应的进项税额?

【答复】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属于货物范畴。因此,若你公司的固定资产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情形,应按照《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第七条等规定,计算转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26号)第十九条;《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发布)第七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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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6/09/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答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调整为多少?

【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通告2026年第5号)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2026年第5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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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6/09/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疑取得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深圳市2026年度免税标准是多少?

【问题】取得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的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通告2026年第5号)的规定,自2026年7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深圳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免税标准调整为581643元(含本数),超过的部分,按照财税〔2018〕164号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2026年第5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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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6/09/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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