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企业发生公益性捐赠该如何做账?

解答:(1)捐赠现金: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对外捐赠实物的,账务处理方式: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小规模纳税人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替换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如果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免征增值税,所以还需要做以下会计分录:


  捐赠物品免征增值税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将购进时与捐赠物品相关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或者根据以上免征增值税情况,可以直接做一笔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参考政策:《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条;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20-04-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1... 23456789101112 21
小程序 扫码进入小程序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