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企业股权转让,是得到专管员那查账吗,需要带什么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 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因此,股权转让通常在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需要提供股权转让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评估报告(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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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7-07-01
来源:三丰智汇

答疑我家公司是2个股东,法人出资1200万,另一个出资800万,法人想收购另一个的股权,2017年我公司亏损,个人所得税需要交吗,还需要交什么税

个人股权转让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双方需缴纳印花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个人股东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收入后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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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8-04-01
来源:三丰智汇

答疑公司原有股东2人,分别持股55%和45%.现增加新股东1人,新增这人是原有2个股东的亲属,原2个股东持股分给第3人,原股东现持股分别变为40%、40%;新股东持股20%.这样更改完,都需要交哪些税?

需要交纳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所以,贵公司股东对其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转让股权时可以平价或无偿转让,属于上述规定的合理理由,不产生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不需要交所得税,否则,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新股东不属于上述亲属范围,比如侄女、舅舅、婶婶等,则进行低价转让不属于上述合理理由,应该对转让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并按所产生所得额的20%交纳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转让股权属于财产转移,按照财产转移书据项目万分之五进行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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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8-04-01
来源:三丰智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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