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志和等1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简化税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税收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体制的发展变化密切相关。建国49年来,我国的税收制度随着经济体制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基本上顺应了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进而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转变的要求。1994年,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对工商税制进行了全面的改革,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简化税制,取消了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税种,合并了重复设置的税种,同时开征了一些新的税种。通过改革,我国税制的税种数量由原来的37种减少到23种。实践证明,新的税制和管理办法与国际通行做法更加接近,既有利于外商来华投资,也有利于国内企业对外经贸合作,参与国际竞争。
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看,现行税制还有进一步简化的必要和可能,这是因为:第一、市场经济强调效率,要求税制简洁、公平、易操作,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搞好生产经营;第二、现行税制中仍存在一些性质类似的税种,还有一些按内、外资企业重复设置的税种,随着经济体制的发展变化,这些税种是可以合并和简化的;第三、从长远来看,随着我国企业经营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变化以及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税收调节的重点将发生变化,将形成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的税收制度,届时税制将更加简化。
香港地区经济发达,人口相对集中,产业门类相对较少,适宜于建立较为简单的税制。内陆地区地域广阔,人口众多,产业门类纷繁复杂,各地经济发展也很不平衡。在这种情况下,像香港那样用一两个税种来调节国民经济,显然是不够的。税制改革同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一样,需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但不管怎样,简化税制,将始终是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
“九五”期间,国家将按照公平税负、统一税政的原则,继续简化税制,取消和合并一些重复设置的税种,以使我国的税收制度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目前,我们正在研究“费转税”的问题,其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清理那些不合理的收费,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纳税人的收入分配关系,随着“费转税”工作的深入进行,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将会得到有效的根治。
感谢你们对财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税政司 68551636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
目录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07企业基础信息表及表单选择
14纳税调整明细表
38税收优惠明细表
4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47弥补亏损明细表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一、政策提示
(一)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政策提示
1. 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
2019 年以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如下(需同时满足):
(1)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其中:
资产总额:指资产总额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 = 全年各季度平均值 /4。
从业人数:指全年季度平均从业人数(计算方法同上)。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2.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所得税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① 2023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② 分支机构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③ 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政策,如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以后年度符合了相关政策享受条件,应先修改相关行业后,再申报享受相关政策。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具体享受条件及相关要求请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按照文件规定需符合相应条件或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清单认定,不符合相应条件的小微企业不能享受有关政策。
(3)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会带来折旧计提和扣除的税会差异。对于该项资产而言,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当年,对允许一次性扣除的金额与会计核算计提折旧金额之间的差额要进行纳税调减;在以后年度,则要对会计核算计提折旧的金额进行纳税调增。
此处主要列举小型微利企业常见扣除项目,具体扣除条件及相关要求可参考下文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填报要点。如企业发生其他扣除项目,可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做纳税调整。
(二)涉及纳税调整的常见限额扣除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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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pdf(请在网页端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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