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几种?开具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发文时间:2018-01-0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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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规定:“三、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规定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以下两种:

  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

  2.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票)。

  (二)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三)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四)未办理ETC卡或用户卡的现金客户,暂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

  (五)客户使用ETC卡或用户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

  (六)发票服务平台应当将通行费电子发票对应的通行明细清单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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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开具通用类发票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增进纳税人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以“共建、共治、共享、共赢”为目标,开展运用“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开具通用类发票的试点工作。


  二、试点工作的意义


  区块链技术开具通用类发票是“互联网+税务”的深度融合产物,通过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一系列发展多年的成熟技术保证发票信息的保密安全性、不可篡改性、可追溯性,以轻量级的技术实现方式实现发票的防伪,方便追溯发票的来源,完善发票监管流程。“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将发票的相关方连接起来,可实现发票自动领用、自动验旧、自动归集、自动查验、避免发票重复报销、防止红冲发票报销等功能,解决纳税人领票繁、验旧烦、归集难、重复报销等痛点难点,切实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和税收风险,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三、试点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将逐步开展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的试点推广工作。


  四、使用“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开具通用类发票的要素说明


  “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开具的通用类发票是无纸电子化,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其他税务部门认可的开票软件所开具通用类发票是相同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发票的版式文件。试点纳税人应按照税务总局发票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发票管理机制,妥善保管用户身份,确保发票开具的真实、完整、安全。取得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验证,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有权拒收。


网约车电子发票抵扣规则变化解读:旅客身份信息成为抵扣"硬门槛"

自2026年1月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以下简称《公告》)正式施行以来,网约车发票抵扣规则已经发生实质性变化,但许多企业和员工仍存很多疑惑。

根据《公告》,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按照"票面金额÷(1+3%)×3%"的公式计算进项税额。网约车属于公路旅客运输服务,适用该规则。与此前政策相比,《公告》删除了"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这一抵扣情形,这意味着,此前凭网约车电子普通发票票面税额直接抵扣的时代已经结束。

"更为关键的是,发票必须注明乘车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且须为系统打印,手写无效。无身份信息的普通发票一律不得抵扣。"一位税务人员解释。

《公告》施行以来,全国多地税务部门已通过官方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发布执行口径。江西省税务局在12366答复中明确,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按规定计算进项税额;四川省税务局在省政府官网热点问答中指出,取得符合条件的滴滴电子普票,可按规定计算抵扣;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在纳税咨询中回复,网约车电子发票须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按公式计算抵扣;海南省税务局在官网政策解读中同样确认该规则。

尽管各地答复措辞有所不同,但核心内容高度一致,即身份信息是抵扣的"硬门槛"。结合各地回复,企业要抵扣进项税额需要满足三个要求: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为企业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票面须列明乘车人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系统打印);该行程须用于员工因公出差,三项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