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三河市垚来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帮助代理企业虚列成本造成少缴税款案件
发文时间:2026/08/1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收藏
970

【税务稽查典型案例·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三河市垚来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垚来公司)违规帮助代理企业虚列成本导致代理企业少缴税款案件。

经查,2024年至2025年,垚来公司在为三河市久瑞通建材销售部等24户个体工商户提供涉税服务期间,通过虚列成本等方式为代理企业提供「税务筹划方案」,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14.62万元。在案件查办中,还发现三河市久瑞通建材销售部等24户个体工商户实际控制人都为王天宇一人,其通过拆分收入、骗享税收优惠政策造成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52.25万元。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24户个体工商户的财务账簿、业务合同等资料。核查财务账簿发现,24户个体工商户账簿资料成本明细账中无银行凭证、收据、出入库单据、工资、合同、结算单等任何原始凭证。垚来公司在无成本依据情况下,为24户个体工商户捏造暂估成本,并据此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6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作出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对垚来公司作出处以其代理个体户少缴个人所得税税额1倍的罚款共计14.62万元的处罚决定。对24户个体工商户偷税行为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0.0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暂估入账」下暗藏的「偷税秘籍」。涉税中介机构应当依法依规提供涉税服务,不得通过虚列成本等方式帮助代理企业偷逃税款。税务机关将持续加强涉税中介行业监管,依法查处涉税中介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涉税专业服务市场秩序。

推荐阅读

出口退(免)税新规四大实务要点:备案一表通办、收汇申报时限、更正申报与暂缓办理

备案流程优化:新规将原5张备案表单(出口退(免)税备案、集团成员企业备案、免税品经营企业备案、委托代办退税备案、先退税后核销资格申请)简并为一张通用《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实现一表通办;针对研发机构等8类特殊主体配套《备案附送资料清单》。企业首次申报退税或申请开具退税证明时办理备案;备案信息变化的应在30日内办理变更;备案之前发生的出口业务,备案后可按规定适用退(免)税政策。

收汇及申报时限:报关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申报期内申报退(免)税并按规定收汇;未在次年4月30日前收汇的应缴回已退(免)税款;未按期申报的,可在次年4月30日后至报关出口之日起36个月内的各申报期内收齐凭证、提供收汇材料申报。

更正申报:已办结业务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退回、不再适用退(免)税政策、计税依据变动等情形,需在业务发生当月或次月通过负数冲减方式更正申报;未核准的申报可提交撤回申请,已核准的通过负数冲减更正,撤回或冲减对应的原始凭证可重新用于后续申报。

合规红线: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业务外,所有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均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处于非正常户、逾期未缴回退税款、拒不配合核查等情形的,将被暂缓办理退税。